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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7部委《关于完善废旧家电回收处理体系 推动家电更新消费的实施方案》的工作任务和举措
时间:2020-07-29 16:34:00 来源: 字体大小:

  1.完善回收网络和渠道。推动废旧家电回收线上线下结合,支持回收企业采取互联网+回收新型模式,通过自建回收网络、微信公众平台、服务热线等方式,实现网上预约,提供上门回收服务。鼓励回收企业与物业、社区、家电维修、保洁、家政服务人员跨界连接合作,通过多种途径进行有效回收。城市合理设置废旧家电回收运输中转站,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规划、用地和资金保障。 

  2.组织开展以旧换新活动。鼓励家电生产、销售企业及电商平台等,通过举办节庆欢乐购”“周年庆”“购物节等让利促销活动,促进家电更新消费。支持行业协会联合相关部门或地方政府搭建平台载体,探索推出家电以旧换新惠民举措。 

  3.促进家电加快更新升级。引导消费者按照安全年限使用和更新家电,及时淘汰能耗高、安全性差的家电产品。在大型商场开展绿色消费宣传,传播绿色消费、环保、节能理念,鼓励消费者购置节能型、网络化、智能化、绿色化家电,有条件的地方可对消费者购置节能型家电产品给予适当补贴。 

  4.探索开展家电租赁业务。鼓励大中型家电生产企业与电商平台、房地产中介、房屋租赁等企业加强合作,以空调、空气净化器、冰箱、洗衣机、电视等大型家电产品为重点,面向在校大学生、新毕业大学生、务工人员等消费群体开展家电租赁业务。 

  5.推广典型回收模式。参考借鉴有关城市实施的社区回收、生产者延伸责任制、全品类一条龙回收、互联网+回收+创业单元等模式。积极推广长春市定点、定时、定车源头创新回收模式蚂蚁流动回收模式),科学设置回收点位,实行规范化回收工作标准。 

  6.培育行业先进典型。总结省内家电处置企业成功经验和做法,打造形成若干先进典型企业。积极推进长春市宽城区资源循环利用基地建设,吸引废旧家电回收项目向资源循环利用基地等园区集聚,促进废旧家电统一回收 

  7.健全相关领域标准。研究制定街道和社区废旧家电等临时存放点设置标准,提高废旧家电等回收、存放的便利性。鼓励相关科研院所、企业积极参与制修订家电和电子产品相关领域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鼓励企业开展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第三方认证,对有意愿申请相关认证的生产企业,聘请行业专家对企业进行指导。 

  8.落实动态管理机制。按照国家废旧家电回收处理企业资源环境绩效评价导向,促进政策资源向优秀企业集中,配合国家相关部委做好补贴企业名单动态调整,支持企业纳入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补贴企业名单,形成激励先进、淘汰落后的政策导向。 

  9.加大资金支持。对符合条件的废旧家电回收处理先进典型培育项目,城市以及家电生产、回收和处理大型企业建设废旧家电回收网络、优化废旧家电处理项目布局等,积极争取中央资金支持。按照国家确定的基金补贴标准和基金征收补贴范围,落实基金征收补贴政策。 

  10.加强行业监管。定期对废旧家电拆解企业开展检查,加大对超标排放污染物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转移或倾倒危险废物的行为,落实环境执法与司法联动机制。对日常检查、群众举报等渠道发现的案件线索,根据相关规定依法查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