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你院《关于核定我院2020年新增专业学费标准的请示》(吉工职院〔2020〕36号)收悉。鉴于你院新增虚拟现实应用技术等2个校企合作办学专业、新能源汽车技术等4个一般专业,且以上6个专业计划今年招生的实际情况,根据《吉林省高等学校招生收费等问题的若干规定》(吉教计字〔2000〕68号)、《关于加快发展吉林特色现代职业教育的实施意见》(吉发〔2014〕22号)、结合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实际要求以及办学成本状况,为促进现代职业教育发展,现对你院以上专业学费标准批复如下:
新增校企合作办学专业学费标准表 (单位:元/生˙学年)
序号 |
专业名称(专业代码) |
学费标准 |
试行期 |
1 |
虚拟现实应用技术(610216) |
5000 |
2年 |
2 |
飞机机电设备维修(600409) |
6500 |
2年 |
新增一般专业学费标准表 (单位:元/生˙学年)
序号 |
专业名称(专业代码) |
学费标准 |
试行期 |
1 |
新能源汽车技术(560707) |
5000 |
2年 |
2 |
特种加工技术(560105) |
5000 |
2年 |
3 |
移动通信技术(610302) |
5500 |
2年 |
4 |
智能控制技术(560304) |
5000 |
2年 |
新增专业教育层次为高职高专,学制3年,全日制学习,招生人数按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招生计划执行。
以上6个专业学费按学年收取,不得跨年预收。收费标准自2020年起执行,试行期结束前60个工作日需重新申请核定收费标准。在试行内,政府出台产教融合型试点企业名录后,校企合作专业的合作企业应为名录内企业(需要和医院等事业单位合作的专业不受企业名录限制),若合作企业为名录外企业,则上述学费标准自行废止,按一般专业收费标准执行。
你院要落实好《关于取消收费许可证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吉省价收〔2015〕54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建立健全收费台账制度,于每年5月底前向同级价格管理部门、财政部门报送年度收费情况报告表,做好收费公示。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财政票据,收费收入全额上缴同级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支出由同级财政部门按照履行职能的需要予以核拨。
吉林省发展改革委 吉林省财政厅 吉林省教育厅
2020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