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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吉林省财政厅吉林省教育厅关于长春职业技术学院旅游管理等专业学费标准的批复
时间:2020-11-12 15:09:00 来源: 字体大小:

长春职业技术学院: 

  《关于长春职业技术学院相关专业继续执行原收费标准的请示》(长教联〔2020〕7号)、《关于长春职业技术学院新增校企合作办学专业学费收费标准的请示》(长教联〔2020〕8号)、《关于核定长春职业技术学院定向培养直招士官生学费收费标准的请示》(长教联〔2020〕9号)收悉。 

  鉴于你院旅游管理等5个校企合作办学专业有效期满、新增消防工程技术等5个校企合作办学专业、新增定向培养直招士官生应用韩语专业,且以上11个专业计划今年招生的实际情况,根据《吉林省高等学校招生收费等问题的若干规定》(吉教计字〔200068)、《关于加快发展吉林特色现代职业教育的实施意见》(吉发〔201422)、结合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实际要求以及办学成本状况,为促进现代职业教育发展,现对你院以上专业学费标准批复如下 

  有效期满校企合作办学专业学费标准表  (单位:元/˙学年 

序号

专业名称(专业代码)

学费标准

有效期

1

旅游管理(640101)

5000

3年

2

会展策划与管理(640301)

5000

3年

3

会计(630302)

5000

3年

4

市场营销(630701)

5000

3年

5

物流管理(630903)

6000

3年

  新增校企合作办学专业学费标准表  (单位:元/˙学年 

序号

专业名称(专业代码)

学费标准

试行期

1

消防工程技术(540406)

5500

2年

2

智能控制技术(560304)

6000

2年

3

中小企业创业与经营(630607)

5000

2年

4

应用语(670209)

5000

2年

5

会计(云财务会计师方向)(630302)

5000

2年

 

  新增定向培养直招士官生专业学费标准表  (单位:元/˙学年 

序号

专业名称(专业代码)

学费标准

试行期

1

应用韩语(670208)

6500

2年

 

  新增专业教育层次为高职高专,学制3年,全日制学习,招生人数按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招生计划执行。 

  以上11个专业学费按学年收取,不得跨年预收。收费标准自2020年起执行,有效期、试行期结束前60个工作日需重新申请核定收费标准。在有效期、试行期内,政府出台产教融合型试点企业名录后,校企合作专业的合作企业应为名录内企业(需要和医院等事业单位合作的专业不受企业名录限制),若合作企业为名录外企业,则上述学费标准自行废止,按一般专业收费标准执行。 

  你院要落实好《关于取消收费许可证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吉省价收〔2015〕54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建立健全收费台账制度,于每年5月底前向同级价格管理部门、财政部门报送年度收费情况报告表,做好收费公示。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财政票据,收费收入全额上缴同级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支出由同级财政部门按照履行职能的需要予以核拨。 

   吉林省发展改革委   吉林省财政厅     吉林省教育厅 

                                  2020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