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和龙市通过了第一批扶贫产业旅游项目。依托休闲、度假、养生旅游市场,强化政策激励、加大扶持力度,大力培育“生态、历史、民俗、冰雪、边陲”的乡村特色民宿,把民宿旅游产业培育成为助推脱贫攻坚工作、促进农民增收致富的支柱产业。
在发展目标当中,按照“和龙八景十三姨”集中易地搬迁建设民宿和标杆性精品民宿同步建设的要求,和龙市力争到2019年底全市民宿达到3000户。其中,2017年重点推进11个村民宿旅游建设,年底力争达到1000户民宿。2018年继续推进16个村民宿旅游建设,2018年底力争达到1000户民宿。2019年陆续推进21个村的民宿旅游建设。
和龙市还将每年新增、培育15个民宿示范村、10个民宿型农家乐综合体,经营产值年均增长35%以上,逐年提高农民增收的贡献率;培育具有体现区域特色的“统一标识、统一宣传、统一推介”的民宿品牌,努力把和龙市民宿打造成全国最佳乡村旅游目的地。
为进一步发展民宿旅游产业,促进农民增收致富,和龙市制定了中国·和龙金达莱乡村“千家游”助推脱贫攻坚优惠政策(试行)。
各镇每年安排2公顷以上的专项建设用地指标,用于保障民宿特色村、高端民宿农村文化综合体等项目建设用地。在统一规划的前提下,对民宿特色村、精品民宿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可适当布置休闲亭、娱乐设施等小型设施。
今年起,从全市扶贫整合资金中每年争取申请1亿元左右,用于民宿特色村创建、高端精品民宿建设奖补、品牌建设与营销推介和镇民宿发展工作考核奖励等。鼓励民宿农村文化综合体参与政府采购,优先将会议、干部疗休养安排到民宿综合体。
对于进入和龙市发展“民宿旅游”的投资者,需要承租山地、水面或耕地的,可以直接与当地村民委员会签订承租合同,通过合理合法的方式进行土地流转,村民农户能够入股的形式参与“民宿旅游”的投资开发。
和龙市住建局将制订统一的房屋建造或改造装修标准,无偿提供图纸,构成特色。
在“民宿旅游”治理方面,和龙市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住建局、国土局、市监局、卫计局、公安局、旅游局等部门及各镇按照各自的职责,共同做好“民宿旅游”的审批工作。
市住建局、国土局在规划同意的范围内,对本地农民自我建房兴办“民宿旅游”不收取房屋建设配套费,外来投资者在规划、国土部门同意的范围内建房兴办“民宿旅游”减免房屋建设配套费;市监局对乡村旅游经营户的审批办证实行绿色通道,免收取工本费;旅游局牵头组建协会,组织好民宿的经营、培训,负责对民宿旅游经营单位的定点、挂牌……在推进产业扶贫项目发展中,和龙市各部门积极实施相应政策,助力脱贫攻坚。
在此基础上,对达到相应标准的民宿,和龙市还将给予相应的补助。
可以提供住宿和餐饮服务的民宿,在壁挂式空调、液晶电视机、太阳能热水器等硬件设施上,和龙市将按照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从事“民宿旅游”的外来投资者,同等享受以上所有政策。
在消防治安设施、文化体育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方面,根据各镇、村发展规划,并经立项建设的水冲式公厕、停车场等其它配套设施的,按投资总额的20%给予补助。
对和龙市内以封闭式小区推进整栋楼或整单元建设家庭式民宿型度假小区,并具备接待游客的硬件设施条件的,享受每户一次性2万元装修补助;
经营民宿两年以上,达到一定规模化的企业,经考核达到民宿旅游经营要求的,一次性给予奖励2万元;
延边州内各大知名的朝鲜族餐饮店到和龙经营民宿点,经营餐饮店并且满两年以上的一次性给予奖励1万元至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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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对于有建设特点的民宿,和龙市还设置了建设管理奖、创特创星奖、参评参赛奖、旅游购物娱乐、旅行社组织团队补助、交通补助、房屋补助、宣传补助等,给予相应的奖励或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