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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国家关于加快实施信息惠民工程有关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4-02-07 10:23:00 来源: 字体大小:

  吉发改高技联[2014]47号

各市(州)、县(市)发改委、长白山管委会经济发展局、编办、工信局、财政局、教育局、公安局、民政局、人社局、卫生局、人口计生委(局)、审计局、食品药品监管局、质监局:

  现将国家发改委等十二部委《关于加快实施信息惠民有关工作的通知》(发改高技[2014]46号)转发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实施信息惠民工程,是拉消费、促发展、惠民生,以信息化带动和促进民生领域跨越发展的战略选择;是提供广覆盖、多层次、差异化、高品质公共服务的有效途径。对于促进信息消费,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创新社会管理模式、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各地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文件精神,做好相关工作。

  二、实施信息惠民工程,要注重资源整合,实现基础信息集中采集、多方利用,逐步实现公共服务事项和社会信息服务的全人群覆盖、全天候受理和“一站式”办理。同时,避免重复投资、重复建设,杜绝形成新的信息孤岛。

  三、各地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统筹资源、创新模式,合理选择本地信息惠民重点内容,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扎实推进相关工作。

  四、信息惠民国家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方案经市政府批准后,于35日前报省发展改革委,同时抄送省编办、工信厅、财政厅、教育厅、公安厅、民政厅、人社厅、卫生计生委、审计厅、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申报材料包括:创建工作方案一式七份(编制要点参见附件,附电子版光盘1份)。

  附件:关于加快实施信息惠民有关工作的通(发改高技[2014]46号)

  (联系人及电话:省发改委吴迪 0431-88906750

吉林省发改委

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省工信厅

省财政厅

省教育厅

省公安厅

省民政厅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卫生计生委

省审计厅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427

关于加快实施信息惠民有关工作的通(发改高技[2014]46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