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3年支持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
(一)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民族地区发展得到更好保障
根据省政府《关于支持中国图们江区域(珲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发展的若干意见》精神,从项目审批、资金安排、业务指导和人才培养等方面,制定了支持珲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发展的具体意见,着力推进示范区开发建设。加快民族地区城镇化建设步伐,积极推进朝阳川镇、江南镇、英安镇、叶赫满族镇、长山镇等民族地区示范城镇建设,督导各地制定城镇化建设实施方案,协调有关部门加快出台配套政策,着力打造少数民族特色城镇,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二)强化资金项目支撑,民族地区基础设施进一步改善
全年安排中央和省预算内资金24亿元,用于加强民族地区交通、农林水利、服务业、社会事业、环保和资源节约利用、市政等方面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夯实民族地区发展基础。围绕民族地区支柱优势产业、现代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特色资源产业,滚动谋划亿元以上重大项目161个,总投资1485亿元;已转化实施安图伊利石产业集聚区、伊通500万套车轮加工、前郭保温材料园等亿元以上项目47个,总投资242亿元,投资拉动不断取得成效。加快推进延吉机场改扩建、敦化抽水蓄能电站等重点项目前期工作。积极推动珲春浦项国际物流园、和龙民俗文化创意产业园等服务业集聚区和项目建设,促进民族地区服务业提速发展。实施东部山区集中连片特困地区扶贫攻坚、整村推进等扶贫开发项目,民族贫困地区普遍受惠,脱贫步伐不断加快。支持了长白县十二道沟镇电灌站、图们市月晴镇自来水管网改造、安图县二道白河镇垃圾处理点建设等19个兴边富民工程项目建设,推进边境地区经济社会发展。
(三)加强社会事业建设,民族地区公共服务能力持续提升
协调推进《吉林省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二五”规划》实施,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保障少数民族群众能够平等享有各项基本公共服务。目前,规划确定的“享受西部政策民族地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实施营养改善计划、对少数民族地区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设施进行改造、大力扶持少数民族出版物翻译和出版、积极发展少数民族体育”等基本公共服务项目和保障工程有序推进,预计“十二五”末全部达到规划要求。组织实施农村学前教育推进工程、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等专项规划,支持了延边大学理工实验实训教学楼、延边儿童医院、安图县中医院、延边州社会养老服务示范中心等145个民族地区项目建设,总建筑面积26.5万平方米,项目建成后将进一步提高民族地区公共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服务需求。
二、2014年工作打算
(一)加大项目投入,保障基础设施建设
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安排省预算内资金,加大对民族地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支持力度。加强公路、铁路、民航等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为民族地区生产生活提供便利条件;实施农村饮水安全、江河治理、天然林保护等农林水利工程,增强民族地区农村经济发展能力;提高延边地区生活垃圾、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加强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扶持民族地区服务业发展,继续加大对服务业集聚区和项目建设的投入;加快推进民族地区城乡一体化发展,加强少数民族特色城镇建设等。多措并举,不断缩小民族地区与其他地区的发展差距。
(二)加大扶贫力度,保障改善民生
继续抓好扶贫开发攻坚工程,重点推进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环境改善和定点帮扶等方面工作,增加少数民族贫困家庭经济收入,帮助尽快脱贫。加强民族地区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基本公共服务质量和水平不断提升。实施教育、卫生计生、旅游、民政、文化体育等社会事业相关领域专项建设,加大倾斜力度,着力改善民族地区农村学校教师周转宿舍、村卫生室等基础设施条件。积极争取将延边州纳入国家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地区,加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培育养老服务产业集群,推动当地养老服务业加快发展。加强农村危房改造等保障性住房建设,充分考虑民族地区住房建设需求,开辟审批绿色通道,落实建设资金。
(三)推进落实兴边富民和沿边地区开发开放战略,促进民族地区全面发展
积极争取国家兴边富民专项资金支持,加强延边州和长白县等民族边境地区交通网络、水利电力工程、信息基础设施、生态环境保护、社会事业等方面项目建设,扶持特色农业、资源开发、旅游、少数民族特需商品和民族手工艺品等产业发展。研究制定加快珲春、图们、和龙、龙井、安图等沿边地区开发开放实施方案,推进与周边国家经贸交流合作,深化社会人文交流,加快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和保障能力建设,进一步加大对珲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开发建设的支持力度,提升沿边开发开放水平,推进民族地区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