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色列政府贷款
1.贷款条件:包括长期融资贷款(占贷款金额85%)、预付款(定金)贷款(占贷款金额15%)两部分。
长期融资贷款融资条件为:
(1)合同金额低于100万美元(含此额度)适用贷款条件方案A 或A-1。A方案为固定年利率3.2%,贷款期7年,包括1年半宽限期;A-1方案为年浮动利率LIBOR+0.45%,贷款期7年,含2年宽限期。
(2)合同金额高于100万美元但低于500万美元(含此额度)适用贷款条件方案B或B-1。B方案为固定年利率2.5%,贷款期10年,70%的长期融资贷款在金融协议生效后第24个月起,分10次每半年等额偿还,余下30%长期融资贷款在金融协议生效后第66个月起,分10次每半年等额偿还;B-1方案为年浮动利率LIBOR+0.5%,贷款期10年,含2年宽限期。
(3)贷款金额大于500万美元适用贷款条件方案C或C-1。C方案为固定年利率3.6%,贷款期15年,包括1年半宽限期;C-1方案为年浮动利率LIBOR+0.5%,贷款期15年,包括2年宽限期。
预付款(定金)贷款融资条件为:
固定利率1.5%/年,选择贷款方案A或B的,宽限期为1年;选择方案C的,宽限期为1年半;选择方案A-1的,宽限期为2年;选择方案B-1或C-1的,宽限期为4年。
2.币种:美元。
3.使用领域:医疗卫生、环境保护、教育培训、智能交通、气调库、喷灌滴灌、通信等高科技领域。
4.采购要求:以色列供货比例不低于合同金额的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