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6日,中共吉林省纪委发出《关于严明纪律严禁公款购买印制寄送贺年卡等物品的通知》,全文如下:
各市(州)纪委,长白山开发区纪工委,省直各纪检组(纪委),省直机关纪工委、省高校纪工委、省政法纪工委,省委巡视机构:
最近,中共中央纪委印发《关于严禁公款式购买印制寄送贺年卡等物品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就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反对“四风”,严禁用公款购买印制寄送贺年卡等物品提出严格要求。为进一步提高认识,严明纪律,坚决贯彻《通知》精神,特作如下通知。
一、提高认识,增强自觉性。习近平总书记在指导河北省委党委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时强调,要认清“四风”的严重性、危害性和顽固性、反复性,锲而不舍、驰而不息抓下去。这充分体现中央反对“四风”的坚定决心和态度。多年来,每逢元旦、春节,一些地方和单位用公款大量购买、印制、邮寄、赠送贺年卡、明信片、年历等物品,既浪费了大量财力和精力,又严重助长了奢靡之风。严禁用公款购买印制寄送贺年卡等物品,是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反对“四风”的实际举措,是坚持厉行节约、反对奢侈浪费的重要步骤,是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边整边改的具体体现。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切实提高认识,增强贯彻《通知》精神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坚决彻底、不折不扣地将《通知》精神落到实处。
二、令行禁止,坚决执行规定。从即日起,全省各级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和金融机构,要严禁用公款购买、印制、邮寄、赠送贺年卡、明信片、年历等物品。涉及外事、港澳台事务、侨务工作需要的不在此限,但也要注意节俭。要严格落实责任制,领导班子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负起责任,坚决执行规定,严格把好关。要严肃财经纪律,强化审计监督,相关费用不准转嫁摊派,一律不予公款报销。
三、严明纪律,强化检查监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持之以恒强化检查监督,及时发现问题,坚决予以纠正。各级纪委要适时组织检查组开展明查暗访,切实加大查处力度,严肃执纪,对顶风违纪的,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绝不手软。加大责任追究力度,严肃追究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对典型问题要及时通报曝光,强化震慑作用。严格落实报告制度,及时报送查处的问题。以改进作风的实际成效,不断深化和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具体规定精神的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