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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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报送2022年推进法治建设情况和2023年工作安排的报告
时间:2023-03-17 15:18:00 来源: 字体大小:

省政府并省委: 

  2022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省发展改革委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依法治省和法治政府建设决策部署,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任务,履职尽责,积极作为,取得了较好的成绩。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报告的通知》(吉法办发[2020]1)要求,现将省发展改革委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和2023年工作安排报告如下。 

  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发挥党组对法治建设的领导作用,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委党组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党组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把法治建设纳入十四五总体规划和2022年重点工作清单。从省发展改革委全局工作统筹谋划,加强制度建设,落实党组议事规则和决策机制,认真执行三重一大等重大决策制度。制定了《迎接省委组织部对委领导班子和省管干部年度考核工作方案》,将依法依规办事和制度执行力以及治理能力等法治建设内容列入委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终述职内容,委主要领导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分管领导将推进法治建设具体工作进展情况列入年终述职。 

  (二)认真抓好领导班子学法活动。我委高度重视各级领导班子及机关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落实领导班子定期学法制度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章和党内各项规章制度、国家法律法规等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主要内容,开展每年2次以上领导班子专门学法活动,定期组织开展法治学习委党组(扩大)会议多次学习传达二十大精神、习近平关于法治建设方面的重要讲话精神,专题学习和解读民法典、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健全国家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重要讲话精神传达了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工作会议精神。 

  (三)全面开展机关宣传教育培训活动。一是建立定期调度机制,明确责任处室和责任人,保证《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省的实施方案》的高质量落实。二是组织各党支部利用主题党日时间,集中学习新修订《信访工作条例》,以贯彻信访工作新《条例》,坚持人民信访为人民为主题,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进一步提升为民服务水平。组织73名正处级及以上领导干部参加吉林省干部网络培训学院设置的习近平法治思想培训班。三是将学习宣传新修订的《党章》纳入《省发展改革委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实施方案》,组织全委党员干部深入开展自学,邀请专家围绕二十大法治建设重点内容、学习贯彻新修订《党章》作专题辅导。 

  (四)落实党委、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公职律师制度为进一步推进我委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提高科学决策能力与水平,有效防范行政管理活动中的法律风险,根据省委依法治省委员会关于切实加强全省各级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 充分发挥党政机关法律顾问作用的实施意见(吉法委发[2021]5精神,结合我委实际,《吉林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法律顾问工作规则(试行)》进行了修订,形成了《吉林省发展改革委机关法律顾问工作规则(修订)》,并经委党组会讨论通过印发。按照工作规则要求,开展对法律顾问进行遴选、聘任、培训、考核、奖惩等工作,加强对我委聘任的法律顾问、公职律师日常业务管理工作。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的作用,防范行政管理活动中的法律风险2022年以来为我委56件政策文件出具了合法性审查意见书,帮助修改了多份合同协议,参加了多场答疑答辩,有效防止了违反公平竞争等情形的发生。鼓励委机关和直属单位工作人员积极参加法律资格考试,现有公职律师2人。我委公职律师积极参与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等活动,在日常的法律服务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五)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及配套机制。委党组坚持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制定《关于加强政府性资金管理的工作规则》,明确权力运行流程,防止发生风险。按照省司法厅《关于组织开展编制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工作的通知》(吉司办发[2022]55号)要求,开展我委建立规范化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工作,经过认真梳理,编制形成了《省发展改革委行政执法事项清单(2022年版)》并在网站公开。 

  (六)提高立法质效,完善地方性法规、规章制定程序,健全地方立法相关配套机制。我委按照省人大和省司法厅相关要求,做好立法相关工作。每年都结合发展改革工作认真查找需要立法的领域和内容,广泛征集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近两年,对省人大和省司法厅转来征求意见的法规、规章条文都认真学习阅读,征求相关处室的意见,邀请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共同研究相关法规条文,积极与相关起草部门沟通,研究解决问题的方式方法。 

  (七)严格履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为进一步提高合法性审核质量,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及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核工作实行双重审核制度。一是先委托法律顾问律师事务所进行审核,律师事务所出具正式的合法性审核意见书,作为我委合法性审核意见的附件。二是再由我委法制机构进行审核,出具我委合法性审核意见。我委对56起草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和重大政策措施进行了合法性审核,其中18报省政府审定的均按要求报省司法厅进行合法性审查确保决策依法合规对规范性文件均按要求在省司法厅网站备案和以正式文件报送备案。三是我委门户网站设置政策发布中心,将以我委名义制定印发以及代省委、省政府起草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切身利益、重大公共利益、需广泛知晓的政策性文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内容和解读材料公开发布,同时按照省政府要求,对代省政府起草的政策性文件的解读材料与省政府门户网站相应文件内容建立关联,便于公众查找浏览。 

  (八)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重点领域行政执法行为,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素质。一是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吉林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要求,我委制定并印发了《吉林省发展改革委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办法》。我委结合行业特点研究制定了《行政检查行政处罚文书目录》,详细编写印发《吉林省发展改革委行政执法事项清单》,进一步明确执法权限和事项,切实把业务工作与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有机结合。建立及时报送和定期督查制度,编制年度双随机抽查计划并按时录入双随机监管平台,并根据实际情况更新系统两库信息。二是积极组织委内相关人员参加省司法厅组织的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参加主要学习行政理论、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和行政诉讼法等知识,共有16人参加考试,进一步加强了我委行政执法人员内在素质,提升了服务能力,提高了执法能力和水平。目前,我委共有63人取得了行政执法资格证。 

  (九)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打造公平公正市场环境,提高政务服务质量。根据营商环境建设领导小组《吉林省营商环境考核评价实施方案(试行)》和《吉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实施细则》要求,参照对中省直部门考核评价内容,结合我委工作实际,制定印发了《吉林省发展改革委2022年营商环境建设实施方案》。《实施方案》中围绕包容普惠创新、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定完善助企政策、收费目录清单调整、优化用电用水用气服务、审批制度改革、市场监管、规范采购流程等方面,建立科学合理、指向明确的营商环境工作机制,推动我委优化营商环境各项措施落地见效。2022年在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发布项目公告、采购文件、采购项目预算金额、采购结果、采购合同等政府采购项目信息11条,其中包括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本级) 全省二季度项目集中开复工暨长春市医药产业项目、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本级) 2022年全省春季项目集中开工项目、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本级)编制《吉林省新能源产业发展十四五规划》项目、省发展改革委2022年度重大课题项目等采购项目,做到应该公开尽公开。 

  (十)依法履行行政诉讼职责,推动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我委制定并印发了《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行政诉讼应诉工作规则》,委机关成立行政诉讼案件应诉工作委员会,应诉委主任委员由委主要领导担任,委分管领导为副主任委员,法规处和各处室主要负责人为委员,建立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制度和行政诉讼工作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应诉原则,确定行政应诉的责任主体和承办处室,明确委行政主要负责人负主体责任,被诉行政行为原经办处室的委分管领导协助负责。应诉工作实行应诉委会议制度。积极畅通与行政相对人的救济渠道。近五年来,我委没有行政诉讼案件。 

  (十一)加大普法工作力度。按照八五普法规划和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要求,弘扬法治精神,增强法治观念,继续开展领导班子学法和法治宣传教育,抓好机关行政执法人员及全委干部职工的普法教育。按照年初工作安排,邀请东北师范大学尹奎杰教授到我委作《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 推动法治中国建设》专题法治讲座。为提高我委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本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采用通讯会议形式举办全省发改系统法治工作能力提升培训班。订购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发放到机关各处室,提高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本领。 

  (十二)健全公平竞争审查机制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动形成高效规范、公平竞争的全国统一大市场,按照省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加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防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的通知》要求,我委印发了《关于认真做好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防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的通知》,要求各相关处室在制定政策措施时严格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做到源头控制,防止出台排除、限制竞争的政策措施。参加了省市场厅组织的公平竞争宣传周活动并提出倡议。 

  二、2023年工作安排 

   2023我委将在总结以往好的经验做法的基础上做好普法宣传、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重大执法决定的合法性审核,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提高发展改革各项工作法治化水平。                                                                                                                                   (一)继续做好八五普法宣传工作。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我委将按照八五普法规划和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要求,继续开展领导班子学法和法治宣传教育,抓好机关行政执法人员及全委干部职工的普法教育,采取法治培训、宣传板、宣传物品等多种方式,弘扬法治精神,增强法治观念,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本领。适时开展八五普法中期评估工作。 

  (二)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按照《重大行政决策暂行条例》和《吉林省重大行政决策规定》,做好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核。为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我们将继续严格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实施意见》和我委《关于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的通知》要求,全面落实合法性审核机制,严格执行双重审核制度,进一步提高合法性审核质量,为我委重大科学决策提供法律依据。 

  继续全面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我委将认真开展增量双重审查,将公平竞争审查作为合法性审查的前置要件,并按照要求做好存量清理工作。我们将按照国家新的工作要求,进一步优化我委审查机制,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效果,坚决防止出台和纠正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为各类市场主体营造公平竞争的制度环境和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 

  )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要求,全面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与国家对口司局和各省市发改系统的沟通联系,通过分析本系统实际案例,学习借鉴成熟的执法经验,结合我委工作实际完善行政执法流程,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省发展改革委 

                                2023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