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并明确指出,“建设生态文明,是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的长远大计”。农安县结合实际情况,积极贯彻落实国家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政策,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各部门间的有效协调,健全政府、企业、公众共同参与的新机制,努力打造“天蓝、地绿、水美”的人居环境,全力建设生态文明城市。
——严格落实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农安县环保局积极协调乡镇政府和牧业部门,努力推进污染物减排工作;县政府明确要求按时限完成100户规模养殖场(区)减排任务,环保、畜牧、财政等部门共同协调,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加大对农安县城空气质量的监测力度,先后在县城内建设两个地面空气监测站,每天24小时对县城内空气进行连续监测。同时,加大对县城内油烟及燃煤污染的治理力度,成立由一名副县长任组长的专项治理领导小组,针对县城内餐饮业油烟、燃煤大灶及超排锅炉进行专项治理。为圆满完成今年的油烟治理任务,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县级财政予以资金补助,促进油烟治理;并加强对机动车尾气的监管力度,对机动车尾气超标的车辆,一律不予发证。
——加大水污染治理。对所有涉及屠宰、造纸、酒精等重点行业企业逐户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并采取有效措施,完善污染防治设施,在达标排放的前提下完成减排任务。对不能稳定达标排放或排水不规范的涉水企业逐户研究制定整改方案,采取有效措施,完善污染防治设施,确保达标排放。同时,为确保流域断面和饮用水源保护区的安全,加大对流域内涉水企业的整治,对超标排污企业经限期治理仍达不到排放标准的,将依法进行关闭。并将加大对涉水企业的监管力度,确保污水排放企业能够达标排放,严格控制我县的伊通河、饮马河、新凯河及松花江断面水质。
——加大城市美化绿化力度,在提升美化绿化水平的基础上,精心设计,合理布局,打造优美的人文景观。县环卫处通过科学规划、自主设计,在县城北环路北出口、宝塔街、宝安路、三角广场、南环广场等重点繁华地段,建造14个造型新颖、风格独特的大型立体绿化雕塑,成为一道道靓丽风景,为农安的绿化建设描绘了一幅美丽画卷,开创了我县城市绿化美化先河。
——开展噪声污染严防活动。按照2010年农安县公布的《农安县城区声环境质量标准适用区划》要求,县环保、公安、行政执法、住建等部门不断强化对工业生产、建筑施工、社会生活等噪声排放的管理,严格执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控制噪声污染。严格控制县城区域内功能区噪声、区域噪声和道路交通噪声。
——加强对城市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的治理。为了彻底解决农安县城镇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问题,2009年,海格污水处理厂建成并投入使用。该污水处理厂设计能力为日处理污水3万吨,它的投入使用,有效解决了农安县城镇居民生活污水和城镇工业废水处理难的问题。2012年10月,农安县利民垃圾处理场建成并投入使用,该处理场日处理生活垃圾250吨,设计使用寿命为10年,日处理渗滤液35吨,它的投放使用,彻底解决了县城内生活垃圾处理的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