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首 页 通知公告 政府信息公开 政务服务 政民互动
当前位置:首页 > 市县资讯
《关于促进天然气协调稳定发展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时间:2019-07-19 15:48:00 来源: 字体大小:

  为贯彻落实《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天然气协调稳定发展的实施意见》(吉政发〔2019〕3号),加快我市天然气高效利用,促进天然气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促进天然气协调稳定发展的实施意见》(长府办发〔2019〕24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现就该实施意见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实施意见》出台的背景 

  2017年入冬后,我国部分省份天然气供应出现紧张,引发社会各界关注。为满足日益增长的天然气需求,保障天然气稳定供应,2018年8月,国务院印发《关于促进天然气协调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从上游增产增供、中游基础设施配套、下游市场建设以及应急保障体系完善等各方面,进行了全面部署。2019年1月,吉林省政府出台《关于促进天然气协调稳定发展的实施意见》,着力落实国家政策,推进我省天然气协调稳定发展。

  就我市情况来看,天然气供应以管道天然气为主,CNG、LNG为辅。2018年,长春市管道年供气量7亿立方米,已具备储气能力600万立方米。一方面,我市储气能力与国家要求的储气能力建设指标仍有一定差距。另一方面,俄气入吉也为我市天然气利用提供有利时机。在此背景下,为建立健全天然气稳定协调发展机制,完善相关政策,市发改委牵头起草了《关于促进天然气协调稳定发展的实施意见》,经过征求各城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及相关单位的意见,以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

  二、《实施意见》的内容 

  《实施意见》包括构建天然气多元化供应体系、加快天然气储气设施建设、推进燃气管网建设、理顺天然气价格机制、推进天然气高效利用、加强用气需求侧管理、建立天然气发展综合协调机制、完善天然气调峰机制、完善天然气应急保障体系、强化天然气全产业链安全运行机制等10个部分,主要聚焦以下四方面内容。

  (一)着力保障天然气稳定供应。关注中俄东线天然气管道工程,充分利用俄气入吉时机,拓展与上游气源供应企业的战略合作,积极争取气量指标。重点推进城市LNG应急调峰储配站项目建设,拟建10万立方米水容积的LNG储罐,储气能力6000万立方米,提升我市天然气应急保障能力。

  (二)着力推进燃气管网建设。推进长天公司绿园区84公里、南环线复线工程33公里、莲花山28公里及重庆路商圈专供线等燃气管网建设,逐步提高天然气管网覆盖率。

  (三)着力推进天然气高效利用。加快培育天然气下游市场,逐步提高我市天然气消费比重。统筹城市新区建设、旧城改造,加快推进居民和公共服务设施使用天然气。按照以供定改原则有序发展“煤改气”。在能源负荷中心和对冷、热、电需求较大地区,开展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示范试点。

  (四)着力建立健全相关机制。《实施意见》提出着力理顺天然气价格机制。按照“管住中间、放开两头”总体思路,按照“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原则,坚持成本监审原则,合理制定天然气管网输配价格,推进天然气价格改革。同时,提出加强用气需求侧管理,建立天然气发展综合协调机制,着力完善天然气调峰机制,完善天然气应急保障体系,强化天然气全产业链安全运行机制等系列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