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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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深入开展消费扶贫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新闻发布会
时间:2019-08-21 14:13:00 来源: 字体大小:

  今天,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田富英就《关于深入开展消费扶贫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进行解读。

    文件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包括五部分、54项具体内容。

  第一部分是动员社会各界扩大贫困地区产品和服务消费。推动各级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带头参与消费扶贫,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贫困地区农产品直供食堂,优先从贫困地区聘用工勤人员,引导职工自发购买农产品和到贫困地区旅游。同时,将消费扶贫纳入东西部和省内扶贫协作框架,贫困地区市县政府主动与浙江省对口帮扶市县政府搞好对接,建立长期稳定的农产品供销关系。省内帮扶地区市县政府要组织引导本地区农产品批发市场、商贸流通企业和机关、学校、医院、企事业单位等与受帮扶地区建立产销协作关系,根据需求组织生产。

  第二部分是大力拓宽贫困地区农产品流通和销售渠道。引导和扶持一批消费扶贫示范企业,重点开展流通基础设施建设、供应链服务和生产基地建设,形成农产品全链条联动。鼓励有条件的贫困地区设立电商产业孵化园,为农村电商经营者和贫困人口提供专业服务,培育规模化电商企业。支持贫困地区参加东北亚博览会、长春农博会、长春电影节、冰雪嘉年华和年货大集,专设消费扶贫展区,集中推介、展示、销售特色农产品,建立长期稳定的产销关系。

  第三部分是全面提升贫困地区农产品供给水平和质量。引导农业院校、科研院所、龙头企业培育、研发、推广适合贫困地区的农产品品种和种养技术。开辟贫困地区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或登记的绿色通道,扩大贫困地区特色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覆盖面。加强贫困地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强化产地与消费地监管信息共享、协调对接。鼓励龙头企业、农产品批发市场、电商企业、大型超市在贫困地区建设生产基地,与贫困地区合作社、致富带头人、贫困户建立紧密利益联结机制,对符合省级龙头企业标准要求的企业,予以优先认定。落实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政策,引导农产品加工企业向贫困地区集聚,提高贫困地区农产品初加工率。

  第四部分是大力促进贫困地区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提质升级。改善游客接待条件,引导旅游发展资金重点支持贫困县市旅游产业发展,促进国贫县、省贫县及连片贫困地区旅游景区道路建设、服务配套设施建设。选择一批具有乡村旅游优势资源、发展潜力和设施条件的重点贫困村编制乡村旅游规划,扶持乡村文化旅游项目建设,促进乡村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加大扶持贫困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力度,满足消费者多样化需求。

  第五部分是落实消费扶贫保障措施。在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利益机制、加大政策激励、强化督促落实等方面,提出10项具体政策措施,确保《实施意见》落到实处。

  我省《实施意见》在贯彻落实国家《指导意见》同时,主要创新点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是将消费扶贫纳入东西部和省内扶贫协作框架,开展“第一书记代言”“巾帼农产品市集”“民企帮扶脱贫攻坚光彩行动”等多种形式消费扶贫活动;二是提出打造“供销社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网络”“邮政综合服务平台”“客货同站”等物流体系,保证贫困地区农产品线上线下销售渠道畅通;三是提出支持贫困地区建设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提高贫困地区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四是提出“交通+特色产业”扶贫、“悠游吉林”微信号模式,增强贫困地区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吸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