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国家“十三五”规划纲要等重要部署,加快推动独立工矿区转型发展,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了《独立工矿区改造搬迁工程总体方案》的通知(发改振兴[2019]171号)。方案共分七大部分二十四方面,主要以改善矿区居民基本生产和生活条件为首要任务,以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条件为支撑,以培育发展接续替代产业和促进就业为重点,解决发展不平衡和不充分问题。到2020年,独立工矿区高质量发展迈出重要步伐,改造搬迁工程取得阶段性成果。
我省纳入方案实施范围的独立工矿区共7个:通化市二道江、磐石市红旗岭、临江市大湖、珲春市英安、辉南县杉松岗、龙井市天宝山、梅河口市红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