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共吉林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报送吉林省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的通知》(吉法办发〔2019〕5号)要求,吉林省发展改革委梳理制定了普法责任清单(共44项),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6月21日至6月28日。
附件:吉林省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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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