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县(市)发改委(局)、教育局、科技局、工信局、人社局: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的相关部署,请全省各级各类“双创”平台在做好安全防护的前提下,有序做好复工复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有序组织复产复工。在疫情结束前,组织各级各类“双创”平台严格按照省市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做好安全防护工作,确保安全有序复工复产。
二、创新服务方式。鼓励运用远程协同办公产品和技术,采取网上办、邮寄办、预约办等多种方式为企业提供“非接触式”便利服务。鼓励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开展在线培训,为在孵企业及社会创业群体提供免费课程,提供创新创业线上辅导。
三、推广网上创业。充分利用各类“双创”服务平台网络资源,宣传双创政策、推广典型经验、发布项目需求,开展线上供需信息共对接,推动开展网上创业。
各地各部门要按照省里的统一部署,创新工作方式,多措并举,安全有序推进疫情防控期间“双创”工作,为筹办2020年全国“双创”周主会场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吉林省发展改革委 吉林省教育厅 吉林省科技厅
2020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