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首 页 通知公告 政府信息公开 政务服务 政民互动
当前位置:首页 > 通知公告
吉林省发展改革委 吉林省财政厅关于申报2020年省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的通知
时间:2020-05-27 16:25:00 来源: 字体大小:

吉发改服务联〔2020419 

各市(州)发展改革委、财政局,长白山管委会经济发展局、财政局,各县(市)发展改革局、财政局,中省直有关部门: 

  为做好2020年省级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和下达工作,推动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按照《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提高省级专项资金精准性和有效性的意见》(吉政办发〔201722号)和《吉林省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加强对服务业关键领域、关键环节的支持,重点向科技含量高、成长性好的项目倾斜。现将2020年省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投向 

  (一)通过贴息方式支持受疫情影响的服务业载体。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应对疫情影响支持服务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举措》(吉办发20205号)中的财政扶持政策,对为承租企业减免租金、物业费用的生产性服务业集聚区、商业综合体、餐饮街区、商务楼宇、物流园区、出口基地等各类服务业集聚载体2020年新增固定资产贷款给予贴息,贴息时间截至2020531日。 

  (二)落实省委、省政府相关文件明确的奖补事项。对《中共吉林省委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服务业发展的若干实施意见》(吉发〔20166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明确的新增4A5A级物流企业,新增5A级旅游景区,年销售额首次超过100亿元的服务业企业,首次进入中国服务业500强的企业等事项给予资金奖补;对《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的意见》(吉政发〔201822号,以下简称《意见》)明确的新增个转企服务业一般纳税人企业给予资金奖补;对省委、省政府明确的其他需使用本资金落实的支出事项予以支持。 

  (三)支持新认定的省级现代服务业区建设。对新认定的省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给予一次性资金补助,主要用于规划编制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已另行印发《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第五批省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认定的通知》)。 

  二、申报程序 

  (一)贴息资金申报程序 

  各市(州)、县(市)发展改革委(局)会同财政局根据省发展改革委和省财政厅的申报通知要求,将符合条件的企业贷款名录报送省发展改革委;由各经办银行进行初审、补报、汇总后,省发改委将初审情况分别下发至各地发改委(局)进行确认。中省直单位项目直接以正式文件向省发展改革委申报。市(州)、县(市)的资金申请请示应以业务主管部门的文号会同当地财政部门联合行文上报。 

  (二)奖补资金申报程序 

  各地发展改革委(局)会同有关部门联合行文上报,中省直有关部门单独以正式文件申报。 

  1.各地发展改革委(局)会同当地有关部门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申报通知要求,对照《实施意见》和《意见》,对申请奖补的事项进行严格审查,报经省级业务主管部门复核后,将请示文件、审查情况说明、省级业务主管部门复核材料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装订成册报送省发展改革委。 

  2.中省直单位按照通知要求,直接以正式文件向省发展改革委申报,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三)集聚区申报程序按照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第五批省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认定的通知》要求执行。 

  三、申报条件 

  (一)申请资金支持的企业必须是吉林省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独立的企业法人。 

  (二)单位经营状况良好,申报项目符合产业发展政策,具有辐射、带动和示范作用。 

  (三)申报贴息资金的服务业载体固定资产贷款20201-5月份日均余额应不低于800万元。 

  )申报多项资金的,需在申报文件中说明已申报其他资金支持情况,并对所说明情况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对已获得其他省级财政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原则上不予重复支持。 

  四、申报材料 

  (一)申报贴息资金资料 

  1.各市(州)、县(市)发展改革委(局)、财政局出具的贴息资金申请文件和企业贷款贴息确认表; 

  2.载体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3.企业银行贷款合同(固贷)和贷款到位凭证; 

  4.企业贷款银行出具的20201-5月份利息结算清单、利息支付凭证; 

  5.企业出具的项目20182019获得的财政资金支持情况,项目2020年度申请其他财政资金支持情况 

  6.企业贷款贴息申请专项审计报告,报告需包含以下内容:  

  1)载体企业经营情况简要说明; 

  22019年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列表),并运用杜邦财务分析方法,对企业资产负债率、销售净利率、净资产收益率、总资产周转率进行评价分析;  

  320201-5为承租企业减免租金、物业费用情况,并在财务报表中体现 

  4)固定资产贷款使用情况,及相对应的合同、付款凭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7.企业出具的项目及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承诺。 

  )申请奖补资金材料 

  1.各地发展改革委(局)会同本地相关部门联合出具的申请奖补资金的请示文件;中省直相关部门以正式文件直接报省发展改革委。 

  2.审查情况说明,需当地发改部门和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联合出具。 

  3.符合奖补条件的相关佐证材料。 

  以上材料需按A4纸张尺寸胶印装订,参照资金申请报告样式装订成册。 

  4.按照《实施意见》和《意见》责任分工,具体申报单位如下: 

  1)新增4A5A级物流企业奖补(各地发展改革部门负责申报); 

  2)新增5A级旅游景区奖补(省文化和旅游厅负责申报,申报结果由省文化和旅游厅安排各地文化和旅游部门送同级发展改革部门阅知); 

  3)年销售额首次超过100亿元的服务业企业、首次进入中国服务业500强的企业(省统计局负责申报,申报结果由省统计局安排各地统计部门送同级发展改革部门阅知); 

  4)新增个转企服务业一般纳税人企业奖补(省市场监管厅负责申报,并明确奖补额度建议,申报结果由省市场监管厅安排各地市场监管部门送同级发展改革部门阅知)。 

  五、申报要求 

  (一)各地及有关部门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抓紧组织申报,对上报资料要认真审核,并对其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二)各市(州)发展改革委和长白山管委会经济发展局会同财政部门上报的请示文件要有当地政府分管领导签字,各县(市、区)发展改革局会同财政部门上报的请示文件要有当地政府主要领导签字,无签字不予受理。中省直单位申报文件需由主要领导签字。 

  (三)申报材料采取纸质文件和电子文件同时上报方式,缺一不可,否则不予受理。 

  1.纸质文件包括:请示(或申请)文件、申报材料,上述材料各一式七份,装订成册 

  2.电子版文件包括:申报材料Word格式电子版1份,佐证材料PDF1份,附件1、附件2Excel格式1份,通过光盘刻录一并通过EMS邮寄报送。 

  (四)申报材料时间要求。请于2020612日(周下班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一并通过EMS邮寄或通过机要交换方式送至省发展改革委服务业处,逾期视为放弃申请,延边州各县(市)由州发展改革部门汇总统一上报。通知电子版请登录服务业处公用邮箱:jlfuwuye@163.com下载(密码:88904662)。 

   

  联系人及电话: 

  省发展改革委服务业处   

  张鲁东(奖补)    0431—88906912 

  怀帏峰(贴息)    0431—88905481 

  省财政厅粮贸处   

    郝  为            0431—88550860 

   

                                               省发展改革委    省财政厅

                              2020526 

   

   

   

   

附件1:2020年省级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贴息)企业贷款明细表.xls
附件2:2020年省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奖补类资金申报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