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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中长期专项规划(2021—2030年)》环境影响评价信息
时间:2021-06-21 16:46:00 来源: 字体大小:

  受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委托,吉林省师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了《吉林省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中长期专项规划(2021—2030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要求,对本次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进行信息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规划项目名称及概况 

  (一)规划名称 

  吉林省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中长期专项规划(20212030年) 

  (二)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为吉林省行政区 

  (三)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为2021年—2030年。其中,近期至2025年,远期至2030 

  (四)建设目标 

  2025年,全省新增在建类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设施处理能力10700/日,新增拟建类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设施处理能力3200/日。到2025年底,全省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处理能力达到24150/日以上,全省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基本满足生活垃圾处理需求。 

  20262030年,全省新增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设施处理能力7050/日以上。到2030年底,全省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处理能力达到31200/日以上,全省生活垃圾全部实现焚烧处理 

  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技术路线和评价重点 

  (一)评价工作技术路线 

  本次评价工作技术路线见下图: 

  (二)评价重点 

  1规划实施环境影响回顾性评价 

  2)规划开发强度分析和协调性分析; 

  3)资源环境承载力分析; 

  4)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5)规划方案环境合理性论证及评价指标可达性分析; 

  6)规划优化调整建议及对策措施。 

  三、规划编制机关及联系方式 

  编制机关: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联系人:宋长建 

  联系电话:0431-88905975 

  四、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吉林省师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羽翔 

  联系电话:18744048496 

  、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格式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2018年第48号《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中附件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7sSjp6rM7JlnNnII-PhDGA    提取码:bx7c  

  六、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电话:18744048496 

  邮件:请将意见和建议发至961320677@qq.com中,邮件标题中务必注明吉林省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中长期专项规划(20212030年)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字样,否则,造成的意见未受理现象,规划编制单位与环评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信件:长春市南关区亚泰大街与南湖大路交汇东侧金土地大酒店12130000 

  七、信息发布与意见反馈有效期限 

  自本公示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