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吉林省省级产业创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吉财建〔2017〕583号)要求和省级预算安排,现将2021年省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创新能力建设)资金拟安排公示表(第二批)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6月25日—2021年7月1日。如有异议,请将意见以书面(实名)形式反馈吉林省发展改革委高技术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