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交通运输厅:
你厅《吉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申请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保持不变的函》(吉交运〔2021〕132号)收悉。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改革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1217号)、《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同意收取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和勘察设计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考试考务标准的通知》(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第10号)有关规定,鉴于你部门已将考试收入足额用于考试支出,收支基本平衡,结合我省考试工作实际,决定继续按照原收费标准执行,具体通知如下:
一、吉林省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助理试验检测师、试验检测师)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
1.公共基础考试:每人61元(含上缴国家考务费11元)。
2.专业知识考试:道路工程、桥梁隧道工程每人每科61元(含上缴国家考务费11元),交通工程、水运结构与地基、水运材料每人每科68元(含上缴国家考务费18元)。
二、收费单位应严格按照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或加收其他费用,并按照规定实行收费公示,自觉接受价格、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使用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财政票据,收费收入全额上缴国库。
三、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执行期3年。到期后如需继续收费,请在执行期满前3个月提出申请,按规定程序重新核定收费标准。《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 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吉发改收费联〔2020〕786号)同时废止。
吉林省发展改革委 吉林省财政厅
2021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