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公共卫生应急物资产能储备有关工作部署,现对我省申请承担国家公共卫生应急物资产能储备任务的企业及储备品种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自2021年11月5日至11月15日。
监督举报邮箱:dongxq@jldrc.jl.gov.cn
吉林省发展改革委 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