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工程咨询单位:
为深入落实《工程咨询行业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9号)、《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精神,依法加强和完善工程咨询单位监督管理工作,规范工程咨询机构执业行为。12月1日至28日,我委开展了2021年度工程咨询单位监督检查工作,现将检查结果通报如下:
一、检查情况
2021年11月30日,我委印发了《关于开展2021年吉林省工程咨询单位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吉发改审批办[2021]889号)。同时,按照省市场监管管理局“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和标准,通过吉林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随机抽取工程咨询单位,并要求受检单位认真开展自查,报送自查材料。
二、检查结果
今年,全省共抽取了16家工程咨询单位,经仔细检查,16家工程咨询单位信息备案完整一致、制度建立和档案管理完善等情况均符合相关要求。被抽查的16家工程咨询单位,均符合我省“双随机、一公开”相关工作要求。
此外,在检查过程中还发现,部分咨询成果文件没有编制人员名单、成果文件中加盖“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专用章”人员非成果文件编制负责人或具体编制人员、成果文件中仍加盖旧版“执业专用章”等问题,望各工程咨询单位及时查找,予以改正。
2022年,我委将继续开展工程咨询单位(企业)监督检查工作。具体检查时间及内容,另行通知。
吉林省发展改革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