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首 页 通知公告 政府信息公开 政务服务 政民互动
当前位置:首页 > 通知公告
吉林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第七批省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认定的通知
时间:2022-01-11 15:11:00 来源: 字体大小:

各市(州)、县(市)发展改革委(局),长白山管委会经济发展局: 

  为加快推动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按照《吉林省省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认定管理办法》(吉发改服务[2017]623号),拟开展第批省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认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领域 

  2022年省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认定的领域包括:现代物流园商务综合服务区文化创意园科技创业园电子商务产业园、服务外包基地产品交易市场休闲旅游服务集聚区综合性生产服务集聚区等类型 

  二、申报条件 

  (一)有园区发展规划和产业布局规划,边界清晰、形态突出,目标明确。  

  (二)有公共服务支撑体系,能够为入区企业提供投融资、合作交流、人才培训、信息管理、技术创新、知识产权保护、检验检测等公共服务。 

  (三)有专门的管理机构和专职管理人员,管理制度健全。重点从事编制集聚区发展规划、制定统计指标体系和相关服务工作、制定相关优惠政策、招商引资、对集聚区入驻企业进行管理和相关服务。 

  (四)建筑面积30000平方米左右,对通过城市主城区改造形成的商务楼宇、工业企业退二进三、老建筑保护性开发等利用城市存量资产开发、新业态新模式的园区可适当降低标准。 

  (五)规范运营1年以上,且经济和社会效益明显,营业收入、上缴利税、吸纳就业等主要经济指标在本地区同类园区领先,在全省位居前列 

  (六)集聚区内入驻企业达到20家以上。 

  三、申报需准备的相关材料 

  申报省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由申报单位经所在市(州)、县(市)发展改革委向省发展改革委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 

  (一)申报省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的请示; 

  (二)拟申报省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基本情况表(见附件); 

  (三)服务业集聚区建设发展规划; 

  (四)管理机构情况; 

  (五)集聚区建设运营情况; 

  (六)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情况; 

  (七)经国土资源部门批准的土地使用手续; 

  (八)入驻法人企业情况简介、企业目录及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九)集聚区管理机构出具的真实性承诺并加盖公章; 

  (十)其他需要出具的材料。 

  四、其他要求 

  各市(州)、县(市)发展改革委(局)要严格按照要求组织申报,2022127日前将申报资料一式份报送至省发改委服务业处,同时提交申报材料扫描版(PDF格式。为便于分析汇总,各地还应提交拟申报省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基本情况表电子版excel格式。我们将严格按照相关程序,委托第三方机构统一对上报的集聚区进行评审,并依据评审结果择优确定入围名单。 

               吉林省发展改革委 

      2022111 

附件:拟申报省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基本情况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