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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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2021年吉林省工程咨询单位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01-21 15:13:00 来源: 字体大小:

各有关工程咨询单位 

  为落实《工程咨询行业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9号)《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精神,依法加强和完善工程咨询单位监督管理工作,规范工程咨询单位执业行为,定于12128开展全省工程咨询单位监督检查工作。现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一是通过招标形式为省发展改革委提供咨询服务的6家工程咨询单位。二是在2021年吉林省符合乙级资信评价标准(含预评价)的96家工程咨询单位中,按照查比例不低于10%的标准,随机抽取10工程咨询单位16家受检单位详见附件1 

  检查内容 

  结合《工程咨询行业管理办法》和《关于梳理“互联网+监管”系统监管事项目录清单及检查实施清单的通知》(吉政协调办〔20197号)要求,检查内容涵盖工程咨询活动的全过程,包括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信息备案、咨询质量管理制度建立、咨询成果质量、咨询成果文件档案建立等情况(详见附件5)。 

  、检查方式及时间 

  省发展改革委抽调工作人员组成监督检查工作组,16家工程咨询单位进行检查考虑疫情防控需要,检查工作采取受检单位报送材料,检查组集中审查的方式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材料提交阶段12812时前,受检单位提交电子版《2021年度业务登记表》(附件4)。检查组在《2021年度业务登记表》中随机抽取部分业务作为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检查对象,并反馈给受检单位。1215日前,受检单位完成《工程咨询单位监督检查材料清单》(附件5)所列材料和《工程咨询机构登记表》《专职专业技术人员基本信息表》《2021年度业务登记表》《吉林省工程咨询单位现场监督检查记录表(2021年度)》(附件2346)提交。其中,被抽取的成果文件只需提交PDF格式电子版文件。 

  纸质受检材料须加盖本单位公章,提交至省工程咨询协会,送达或邮寄皆可。 

  协会地址:长春市生态大街3777号明宇广场A4701 

  邮编:130000 

  联系人:梁嘉新 

  联系方式:13341432909 

  电子邮箱:448555343@qq.com 

  集中审查阶段1216监督检查工作组在省工程咨询协会集中16程咨询单位提交的受检材料进行检查,与被检查单位沟通,并签字盖章确认检查结果。 

  四、检查结果公布 

      12171228省发展改革委将检查结果在吉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上公。对问题较轻的工程咨询机构下发整改通知;对于问题较大的,给予警告处罚并从备案名录中移除,已获得资信评价等级的,由开展资信评价的组织取消其评价等级。  

  、工作要求 

  一是受检工程咨询单位要按照检查工作要求,做好受检材料准备和其他相关备检工作(见附件2-5)。二是受检工程咨询单位完成《吉林省工程咨询单位现场监督检查记录表(2021年度)》(附件6)中企业基本情况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情况填写,双面打印一式5份。三是检查过程中,要严格履行检查程序,遵守检查纪律,依法处理违规问题,切实做到依法行政、公正廉洁。 

省发展改革委 

 20211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