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省《关于开展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培育试点的通告》《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吉林省教育厅 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第三批产教融合型试点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吉发改社会联〔2021〕894号)精神,经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工信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组织企业自愿申报、专家评审,会同省生态环境厅、省应急管理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厅、省国资委、省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等部门联审,现将符合条件的第三批51家产教融合型试点企业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自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我们反映,书面材料PDF发送至电子邮箱jlcjrhqy@163.com。其中,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加盖本单位公章、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应附带本人身份证PDF和联系电话。逾期和匿名反映的不予受理。公示无异议的企业,将纳入吉林省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信息储备库进行建设培育,并以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工信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合文件形式向各地、各部门印发试点企业名单。
联系方式:省发改委 0431-88904560
省教育厅 0431-82729653
省工信厅 0431-88905217
省人社厅 0431-88695507
吉林省发展改革委
2022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