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首 页 通知公告 政府信息公开 政务服务 政民互动
当前位置:首页 > 通知公告
关于对吉林农业大学等七所学校学费标准的批复
时间:2022-02-14 14:38:00 来源: 字体大小:

各有关学校 

  你们关于申请批复学费标准的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吉林省高等学校招生收费等问题的若干规定》(吉教计字〔2000〕68号)、《关于加快发展吉林特色现代职业教育的实施意见》(吉发〔2014〕22号)相关规定,以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要求,结合成本调查结果和学校实际情况吉林农业大学七所学校申请的学费标准予以批复,具体见附件。 

  学费标准按学年收取,不得跨年预收。有效期(试行期)结束前需重新申请核定收费标准 

  你们要落实好《关于取消收费许可证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吉省价收〔2015〕54号)文件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收费台账制度,做好收费公示。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财政票据,收费收入全额上缴同级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支出由同级财政部门按照履行职能的需要予以核拨。 

  吉林省发展改革委     吉林省财政厅     吉林省教育厅 

  2022214 

1吉林农业大学确认表.xls
2吉林工程职业学院确认表 (复件).xls
3白城师范学院确认表.xls
4铁道学院确认表.xls
5延边职业技术学院确认表.xls
6吉林工商学院.xls
7吉林交通 (复件).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