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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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申报2023年全省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的通知
时间:2022-11-21 14:53:00 来源: 字体大小:

各市(州)发展改革委、长白山管委会经发局,各县(市)发展改革局,省直有关部门、单位 

  为加快推进全省重大项目前期工作,按照《吉林省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管理办法》(吉发改投资2021946号)的有关规定,以及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省对市县专项转移支付管理办法的通知》(吉财预〔2016156号)有关要求,我委将开展2023年重大项目前期经费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抓紧推进2022年投资计划 

  各地各部门要全面梳理总结2022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使用情况、前期工作开展情况,督促加快已下达的2022年投资计划执行,对项目未实施、资金闲置等问题,要详细分析原因,有针对性的提出解决措施和办法,上述情况要形成专题报告,并填写情况表(附件1,在申报2023年项目材料时一并提交。 

  二、做好2023年项目申报准备 

  (一)支持方向 

  1.国家和省里确定的重大战略、重大工程、重大项目等重点建设任务,列入国家、省里中长期规划年度开展前期工作的项目 

  2.重大基础设施、重大生态环保、重大产业和科技创新等基础设施补短板领域项目建设,项目单体投资规模原则要求在5000万元以上。 

  3.与固定资产投资和项目建设相关的重大课题、规划等。 

  )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主要包括申请文件和资金申请报告。 

  资金申请报告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项目的基本情况,包括项目背景、建设必要性、前期工作内容、进度安排等; 

  2.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3.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的详细估算情况,以及费用计算依据和标准; 

  4.申请额度及主要理由; 

  5.前期工作经费申请表(加盖公章) 

  6.项目法人证或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 

  7.申报事项真实性和未申请其他同类省级专项资金的说明; 

  8.申请课题和规划的,需提供至少3家咨询服务单位完成相应工作任务的报价明细单,加盖咨询服务单位公章 

  (三)申报流程 

  1.项目入库阶段(111-25日)。各地各部门按照通知明确的支持方向和申报要件,抓紧组织开展项目申报工作。统筹考虑财政承受能力、政府投资能力和本地建设需求,在1125日前审核形成2023年拟申报项目清单(附件2),并纳入吉林省项目信息管理系统省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项目储备库,资金申请报告等申报材料一并上传至项目储备库储备库填报指南另行通知。 

  2.项目申报阶段(121-10日)。基于符合支持条件的入库项目,各地各部门提交资金申请文件。 

  三、有关要求 

  1.资金应当用于未开工或新开工项目,不得用于已完工项目。 

  2.各地各部门要认真组织本地区、本单位资金申报工作,前期工作不成熟、不能按计划实施、项目单位被列入严重失信人主体名单的项目不得纳入储备库。要求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组织申报材料,对申报材料不齐全、材料内容不准确的,将不予受理安排。 

省发展改革委 

2022114 

    

2022年全省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执行情况表.xls
2023年全省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申请表 (复件).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