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发展改革委,长白山管委会经济发展局,长春新区发改工信局、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发展改革局,各县(市)发展改革局,中省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推动我省现代服务业同先进制造业、现代农业深度融合(以下简称产业融合)发展,决定在全省开展首批产业融合试点工作,并制定《吉林省现代服务业同先进制造业、现代农业深度融合试点工作方案》,现印发你们。请按照试点方案要求,组织做好试点单位(区域、企业、平台)申报工作,试点区域长春市限报2个,其他市(州)、县(市)各限报1个;试点企业长春市限报3个,其他市(州)、县(市)各限报2个;试点平台不限。请各地区于8月15日前将请示文件、试点单位方案等报送省发改委服务业处。
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