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1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
招聘人数1人,岗位为本单位办公室工作人员。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计算时间截止到2023年7月31日),特别优秀的可放宽至37周岁以下;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工作责任心强;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原则上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6.具备综合协调、文字写作能力,可熟练使用办公软件,会制作PPT、短视频;
7.有从事财务工作经历者优先考虑。
三、不得报考或取消聘用资格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出公职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6.现役军人;
7.在校学生;
8.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9.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10.符合有关回避规定情形的人员。
四、工资待遇
与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签订劳动合同,一年一签(可续签),按照规定数额发放,缴纳五险一金。
五、报名方法
1.报名时间:2023年8月17日至2023年8月23日。
2.报名方式:信函报名。请将报名材料发送至liuwf@jldrc.jl.gov.cn。报名材料添加到一个压缩包,主要包括本人简历,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材料扫描件,相关个人作品。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规定的材料外,还要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六、考试方式
1.初审。报名结束后,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共选取5人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由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组成面试小组,对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进行现场考核,现场告知面试成绩。(面试场地和时间另行通知)
七、体检、考察
体检和考察由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组织。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或未按规定时间到岗等情况出现招聘空缺时,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聘用
应聘人员应在办理聘用手续之前自行负责与原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通知录用一个月内未与原单位办理完毕解聘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其他未尽事宜,参照相关规定执行。
应聘咨询电话:0431-88905742
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