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组织申报吉林省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的通知》(吉发改高技〔2023〕606号)要求,经自愿申报、地方推荐和综合评审,拟确定联通(吉林)产业互联网有限公司、中车长春轨道客车股份有限公司等11家单位为吉林省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12月8日—12月13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将意见反映吉林省发展改革委(高技术处)。
联系方式:0431-88904571、88905147(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