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省优秀民营企业和优秀民营企业家评选表彰工作安排,经逐级推荐和评选,吉林省优秀民营企业和优秀民营企业家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拟表彰吉林省优秀民营企业30户、优秀民营企业家58名。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拟表彰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1月24日至2025年11月28日。
对拟表彰对象有异议者,请于公示期内向吉林省优秀民营企业和优秀民营企业家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反映形式为电话、信函、电子邮件,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电话:0431-88904550(兼传真)
通信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新发路329号
电子邮箱:jlsyxmygs@163.com
邮政编码:130051
附件:1.全省优秀民营企业拟表彰对象名单
2.全省优秀民营企业家拟表彰对象名单
吉林省优秀民营企业和优秀民营企业家
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11月23日
初审:杨春雨
复审:赵程华
终审:易环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