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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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发展改革委关于2025年度法治政府 建设情况的报告
吉发改法规〔2026〕88号
时间:2026-03-16 17:12:00 来源: 字体大小:

省政府并省委:

  2025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省发展改革委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依法治省和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和总体要求,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扎实推进我委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将法治要求贯穿履职全过程,助力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现将省发展改革委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和2026年工作安排报告如下。

  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认真履行党组对法治建设的主体责任。委党组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党组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把法治建设纳入“十四五”总体规划、2025年度工作计划和重点工作清单。按照《中共吉林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2025年工作要点》和《全国发展改革系统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制定印发了《2025年吉林省发展改革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从全省发展改革出发,统筹谋划各项工作。将依法依规办事和制度执行力以及治理能力等法治建设内容列入委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终述职内容,委主要领导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分管领导将推进法治建设具体工作进展情况列入年终述职报告。

  认真抓好领导班子学法活动落实领导班子定期学法制度,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章和党内各项规章制度、国家法律法规等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要内容,每年开展2次以上领导班子专门学法活动,定期组织开展专题法治学习。委党组(扩大)会议多次学习传达二十大精神、习近平关于法治建设方面的重要讲话精神,传达学习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工作会议精神,并积极推动落实。2025年专题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

  (三)全面开展机关宣传教育培训活动。一是制定《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省的实施方案》,建立定期调度机制,明确责任处室和责任人,保证全面依法治省工作的高质量落实。二是组织各党支部集中学习《保密法》,统一组织机关全体干部观看《保密法》宣传教育影片,进一步提高保密意识和水平。积极组织全体机关干部参加吉林省干部网络培训学院设置的习近平法治思想培训班。三是全年召开5次党组学习(扩大)会,举办1次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报告会,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走深走实。

  (四)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公职律师制度。按照《吉林省发展改革委机关法律顾问工作规则(修订)》,开展对法律顾问遴选、聘任、培训、考核、奖惩等工作,加强对我委聘任的法律顾问、公职律师日常业务管理工作。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的作用有效防范行政管理活动中的法律风险。2025年以来为我委43件政策文件出具了合法性审查意见书,帮助修改了271份合同协议,参加了行政诉讼出庭应诉1次,目前已判决我委胜诉。

  (五)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及配套机制。委党组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确保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2025年,为规范我省招标投标工作,重构招标投标机制规则,制定了《吉林省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试行)》和《吉林省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与投诉处理办法(试行)》,强化招标投标市场与履约现场联动,实现工程建设领域向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转变。制定了《吉林省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主体责任清单》,督促招标人落实责任。制定了《吉林省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责任清单》,压实行业监管责任,消除监管盲区。制定《吉林省评标专家及评标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完善评标专家抽取系统,全面推进专家补充征集、入库培训、评价考核、清理退出等各项工作,加强专家管理,提升评标水平,避免专家因利益关系、人情往来等因素而产生倾向性评价。       

  (六)健全立法相关配套机制。结合发展改革工作实际,制定立法建议计划并及时向省司法厅、省人大报送。并做好立法调研、草案起草工作。2025年已启动新制定《吉林省民营经济促进条例》《吉林省发展规划条例》立法程序,完成修订《吉林省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的立法程序并公布实施。

  (七)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为进一步提高合法性审核质量,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及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核工作实行“双重”审核制度。一是先委托法律顾问律师事务所进行审核,请律师事务所出具正式的合法性审核意见书,作为我委合法性审核意见的附件。二是再由我委法制机构进行审核,出具我委合法性审核意见。2025年以来,我委对43件起草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和重大政策措施均进行了合法性审核,报省政府审定的均按要求报省司法厅进行合法性审查,确保决策依法合规。对规范性文件均按要求在省司法厅网站备案和以正式文件报送备案。三是我委门户网站设置政策发布中心以我委名义制定印发以及代省委、省政府起草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切身利益、重大公共利益、需广泛知晓的政策性文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内容和解读材料公开发布,同时按照省政府要求,对代省政府起草的政策性文件的解读材料与省政府门户网站相应文件内容建立关联,便于公众查找浏览。

  (八)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实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重点领域行政执法行为,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素质。一是制定并印发了《吉林省发展改革委行政执法事项清单》,进一步明确执法权限和事项,切实把业务工作与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有机结合。二是根据吉林省双随机、一公开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编制了我委2025年度“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抽查计划,并按照抽查计划要求,及时将我委抽查计划录入“吉林省一体化在线监管平台”。

  (九)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紧紧围绕《吉林省持续优化营商环境2025年重点行动方案》任务,重点从服务民间投资、开展市场准入、招投标规则机制重构、服务民营企业和涉企收费管理等任务着手,有效破解企业发展痛点难点堵点,为持续释放市场主体活力提供坚实支撑。

  (十)依法履行行政诉讼职责。制定并印发了《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行政诉讼应诉工作规则》,按照“谁主管谁应诉”原则,确定行政应诉的责任主体和承办处室,明确委行政主要负责人负主体责任,被诉行政行为原经办处室的委分管领导协助负责。积极畅通与行政相对人的救济渠道。2025年,我委发生一起行政诉讼案件,目前判决已胜诉。

  (十一)加大普法工作力度。继续开展领导班子学法和法治宣传教育,按照“八五”普法规划”工作要求,抓好机关行政执法人员及全委干部职工的普法教育。一是邀请长春理工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张凌竹教授到我委作《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法治讲座。二是开展好我委2025年的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活动。制定了我委宪法宣传周活动方案,通过举办专题讲座,摆放、悬挂宣传展板、标语和按照订购下发普法读本等形式,大力宣传弘扬宪法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提高我委干部依法行政、依法执法的水平和能力。

  (十二)健全公平竞争审查机制一是认真开展增量审查、存量清理、定期评估和全面培训工作。把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其他政策性文件以及“一事一议”的具体政策措施,均纳入公平竞争审查范围,2025年以来,我委对16件起草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进行了公平竞争审查。二是邀请省市场监管厅相关领导为各市(州)、县(市)发展改革部门分管领导和公平竞争审查机构工作人员、委内各处室和相关直属单位法治工作业务骨干近100人,做了关于统一大市场背景下的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和法治能力建设培训。

  (十三)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一是开展市场准入壁垒清理整治行动会同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厅印发了《关于开展市场准入壁垒清理整治行动切实做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在全省范围开展涉市场准入壁垒文件政策排查清理工作经梳理排查,省、市、县各部门共梳理涉市场准入制度地方性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政策性文件等共479件,无违规增设准入事项或条件、扩大准入范围等问题的389件(继续执行),正在清理整治的12件,已清理整治的78件。二是开展市场准入效能评估试点工作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全面开展市场准入效能评估的通知》(发改体改〔20241510号)要求,选择经济发展较好、经营主体丰富的长春新区作为市级评估试点开展评估工作,结合我省实际确定评估指标,按照科学、公正、规范、有序的原则完成市场准入效能评估试点工作

  (十四)深化投资审批制度改革。推进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一件事上线运行,会同相关部门印发《吉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一件事实施方案》,通过集成整合平台系统、统一审批事项申报路径、合并一张表单填报材料,将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备案)、用地预审与选址、环境评价、节能审查等四个事项集成办理。

  二、2026年工作安排

  2026年,我委将在总结以往好的经验做法的基础上,做好普法宣传,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重大执法决定的合法性审核,全面提高发展改革各项工作法治化水平。                                                                                                                                                                                                                                                                                      

  (一)继续做好“八五”普法宣传工作。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我委将按照“八五”普法规划和“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要求,继续开展领导班子学法和法治宣传教育,抓好机关行政执法人员及全委干部职工的普法教育,采取法治培训、宣传板、宣传物品等多种方式,弘扬法治精神,增强法治观念,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本领。

  (二)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按照《重大行政决策暂行条例》和《吉林省重大行政决策规定》,做好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核。为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我们将继续严格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实施意见》和我委《关于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的通知》要求,全面落实合法性审核机制,严格执行“双重”审核制度,进一步提高合法性审核质量,为我委重大科学决策提供法律依据。

  继续全面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我委将认真开展增量“双重”审查,将公平竞争审查作为合法性审查的前置要件,并按照要求做好存量清理工作。我们将按照国家新的工作要求,进一步优化我委审查机制,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效果,坚决防止出台和纠正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为各类市场主体营造公平竞争的制度环境和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

  特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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