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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加快特色产业小镇创建的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时间:2019-02-08 09:32:00 来源: 字体大小: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加快特色产业小镇创建实施方案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加快特色产业小镇建设工作部署,省发展改革委起草了《吉林省加快特色产业小镇创建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一、《实施方案》起草过程 

  省发展改革委对标国家发改委关于规范推进特色小镇和特色小城镇建设的有关工作要求,赴省内省外进行实地调研,结合我省实际,起草完成了实施方案,书面征求了省直相关部门意见,所有意见均与相关单位充分沟通、达成一致,履行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法律咨询集体讨论、分管副省长专题会议研究等程序,已经1月17日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二、《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包括部分内容 

  第一部分创建标准。提出了“五有”标准一是有鲜明的聚焦产业,突出一镇一主业。二是有高水平的规划,要突出特色、产城融合、多规合一,具有前瞻性,可操作。三是有明确的建设主体,既可以是国有企业,也可以是民营企业和混合所有制企业。四是有一定的投资规模,主导产业投资占比不能低于总投资的50%(不含商品住宅和商业综合体项目)。五是有创新的管理体制 

  第二部分创建程序。一是自愿申报,凡具备创建条件的均可申报。二是审核公布,采取专家评审论证、会同市(州)联合兜底认定等方式初步确定创建名单,报省政府审定后公布三是年度评估,对年度考核不达标的,实施退出机制。四是验收命名,评估考核达标的,由省政府认定为省级特色产业小镇。 

  第三部分推进方式。分成长、培育、规划三类滚动推进实施。一是成长类特色产业小镇,聚焦高端产业和产业高端方向提升产业层次,打造吉林特色产业小镇升级版。二是对培育类特色产业小镇,支持企业拓宽融资渠道、扩大融资规模,加快产业发展,延长产业链条,构建产业集群。三是对规划类特色产业小镇,着力推进引进战略投资者,推动其项目尽早落地,启动建设 

  第四部分工作重点。一是科学规划布局,不搞区域平衡、产业平衡,防止盲目发展,一哄而上二是打造特色产业,依据资源禀赋和区位优势,以一个主导产业为龙头,加大培育力度,壮大产业集群防止空心化地产化三是推动三生融合,以人为核心,注重“生产、生活、生态”融合发展,重物不重人,形象工程”四是创新运营方式,按照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的要求,提高多元化主体共同推动特色产业小镇发展的积极性防止市场化不足,政府大包大揽。 

  第五部分组织保障。一是建立协调机制二是加强责任落实三是加强考核考评 

  按照《实施方案》有关要求,通过组织各地申报、专家评审、现场复核、会同市(州)联合兜底认定等方式,我们初步遴选出了55个小镇开展创建工作,其中成长类13个,培育类27个,规划类15个;建制镇24个,非建制镇31个。 

  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实施推进工作机制,加强组织协调,明确职责任务,确保特色产业小镇创建工作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