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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吉林省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实施办法》政策解读
时间:2020-02-20 14:08:00 来源: 字体大小:

  现将《吉林省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实施办法》(吉发改经体[2020]85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有关政策情况解读如下。

  一、《实施办法》的出台背景

  为增强涉企政策科学性协同性,营造稳定透明可预期的政策环境,推动政策落地落实,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印发了《关于建立健全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的实施意见》(发改体改[2019]1494号)。文件明确要求各地区要按照本意见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吉林省发展改革委研究起草了《吉林省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实施办法》,并征求了省直有关部门意见,经过网站公示等程序后,报省政府同意以省发展改革委文件印发省直各部门和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实施。

  二、《实施办法》主要出发点

  企业家是经济活动的重要主体,在研究制定和实施涉企政策过程中充分听取企业家意见建议,是增强涉企政策科学性规范性协同性、营造稳定透明可预期政策环境、推动政策落地落细落实的重要举措、对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增强微观主体活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同时,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

  加强对企业家优质高效务实服务,创新政企互动机制,建立政府重大经济决策主动向企业家问计求策的程序性规范,集思广益、发扬民主,推动企业家积极参与涉企政策制定,调动广大企业家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坚定企业家信心,稳定企业家预期,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三、《实施办法》构架

  《实施办法》共12条,在对标国家文件内容的基础上,进行了细化实化。第1-3条明确了涉企政策听取意见的规范性要求。第4条明确了听取企业家意见建议的方式。第5条明确了企业家提出意见诉求的渠道。第6条明确了企业家意见建议的处理和反馈程序。第7条明确了涉企政策的宣传解读。第8条明确了涉企政策的监督、评估与调整程序。第9条明确建立政府与企业家常态化沟通机制。第10条对加强组织领导、及时总结经验、加强监督评估提出了要求。第11-12条明确了实施范围和生效时间。

  附件:关于印发《吉林省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实施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