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司法厅:
按照贵厅《关于做好吉林省政府规章、省政府及部门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委高度重视,为确保此次清理工作质量,要求各相关处室指定专人负责,严格按照清理范围、清理方法、清理内容等相关要求对现行有效的吉林省政府规章、省政府及我委涉及到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有悖于平等保护原则、不利于民营经济发展内容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经认真清理,没有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有悖于平等保护原则、不利于民营经济发展内容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省发展改革委
2019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