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首 页 通知公告 政府信息公开 政务服务 政民互动
当前位置:首页 > 结果公示
吉林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宝雍阁金色橄榄城长青地块三B组团建设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吉发改审批〔2019〕109号

时间:2019-06-10 15:03:00 来源: 字体大小:

长春市发展改革委 

  你委《关于申请审查宝雍阁金色橄榄城长青地块三B组团建设项目节能报告的请示》(长发改环资2019158)收悉。该项目(项目代码:2019-220105-47-03-003158)总投资100000万元,总占地面积81637.5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15973.07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69877.63平方米(住宅面积159783.05平方米,公建面积10094.58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46095.44平方米。住宅可容纳居住户数1508户,居住人口4826人。根据长春市国家投资项目评审中心《关于宝雍阁金色橄榄城长青地块三B组团建设项目节能报告的评审报告》(长评能字201927号),经审查,具体意见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 

  二、该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量约4987 吨标准煤,其中电力约1704万千瓦时,热力约73073吉焦,天然气约33万立方米。计入长春市能源消费量。  

  三、建设单位应严格落实节能报告各项措施,改进和加强以下节能工作: 

  (一)建筑外墙应采用B1EPS板或A级岩棉板保温体系;应采用SCB系列低损耗变压器;给水泵、采暖循环水泵应采用变频调速控制;变电站低压侧应采用无功功率自动补偿装置;供热管网各环路的建筑入口处应安装采暖平衡阀,并设置阀门井;室外热力管道应采用直埋方式敷设;5层住宅、幼儿园应采用太阳能热水系统。 

  (二)选用高效节能设备。要选用达到国家1级能效标准的产品和设备,将能效指标作为重要的技术指标列入设备招标文件和采购合同。 

  (三)切实加强节能管理。根据《能源管理体系要求》(GB/T-23331),建立健全能源管理体系;根据《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17167),严格配备能源计量器具,建立三级能源计量管理体系。 

  四、请你依据本审查意见和项目最终修改后的节能报告,对项目设计、施工、竣工验收以及运营管理进行有效监督检查,及时报告本审查意见落实情况和项目有关重大事项。  

  五、我委将适时对项目节能审查意见的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六、本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有效。在审查意见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在审查意见有效期届满前的30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审查意见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审查意见自动失效。 

   

   

   

   

                                  吉林省发展改革委 

                                   2019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