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首 页 通知公告 政府信息公开 政务服务 政民互动
当前位置:首页 > 结果公示
吉林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国华双辽莲花山风电场一期工程风电机组机型变更的批复

吉发改审批〔2020〕4号

时间:2020-01-08 15:28:00 来源: 字体大小:

双辽市发展改革局: 

  《关于国华双辽莲花山风电场一期工程风力发电机组机型变更的请示》(双发改字[2019]42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2011年9月21日,我委以吉发改审批[2011]953号文件批复了双辽莲花山风电场一期项目,项目法人单位为神华集团国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建设容量49.5兆瓦,安装单机容量1500千瓦风电机组33台。 

  2019年12月23日,《吉林省能源局关于2019-2021年新能源新增建设规模和消纳情况有关意见的函》(吉能函[2019]160号)中明确,双辽莲花山风电场一期工程为自愿转平价的存量项目。由于吉林双辽白鹤省级自然保护区的设立,使得该项目14台风机位于保护区内,项目法人单位已按照双辽白鹤保护区管理局要求对14台风机进行拆除,并对建设方案进行调整。为继续推进项目建设,减少国有资产损失,根据《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同意国华双辽莲花山风电场一期工程(项目代码2019-220382-44-02-013233)风电机组机型由33台单机容量1500千瓦机组调整为12台单机容量4000千瓦机组,建设容量由49.5兆瓦调整为48兆瓦。 

  请你单位积极协调并配合项目法人单位完善各项手续办理,加快推进项目实施,尽快并网投运。 

   

              

       

        吉林省发展改革委 

                                  2020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