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发改审批〔2020〕63号
省卫生健康委:
你委《关于对吉林医药学院附属医院新建医教综合楼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申请批复的函》收悉。根据省工程咨询服务中心《关于报送<吉林医药学院附属医院新建医教综合楼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评审意见>的报告》(吉咨综 [2020]41号),经研究,原则同意吉林医药学院附属医院新建医教综合楼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吉林医药学院附属医院新建医教综合楼建设项目
(吉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项目代码2020-220211-83-01-004466)。
二、建设主体
吉林医药学院附属医院。
三、建设地点
吉林市华山路81号,吉林医药学院附属医院院内。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该项目总占地面积971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3934.09平方米,其中新建食堂、餐厅、教室、临床技能模拟训练房间、业务用房、学员宿舍、阶梯教室建筑面积11359.89平方米,地下车库及部分设备用房建筑面积2574.20平方米。购置医学教育设备及建筑工程配套设备共计656台(套)。
五、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匡算总投资5619万元,项目所需建设资金全部由项目单位自筹资金解决。
六、工程招标
该项目所涉及的勘察、设计、建筑工程、设备购置、安装工程、监理等均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执行,采取招标投标方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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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法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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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招标 |
部分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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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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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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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装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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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购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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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监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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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节能环保
项目各项能源利用要符合国家有关节能法规及标准要求,切实加强节能管理,集约节约利用能源。项目建设过程中对污水、垃圾及施工机械噪音等污染物均需按国家有关环保要求执行,要积极制定可行的环保方案和措施,确保所有污染物达标排放。
八、建设年限
项目建设期为:12个月。
九、明确责任
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吉林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的通知》(吉政发[2020]5号)、《吉林省发展改革委、吉林省教育厅等十部门关于加强社会事业领域基本建设项目管理的通知》(吉发改社会联〔2017〕209号)等文件规定,项目单位吉林医药学院附属医院承担项目建设主体责任,你委承担项目实施的行业监管责任。你委要积极督导项目单位落实项目建设主体责任,加强项目管理,确保项目按期竣工投入使用。
十、其他要求
请据此批复抓紧办理项目的初步设计审批,进一步落实好建设资金,争取早日开工。项目建成后,项目单位应于1年内完成工程结算和竣工决算。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限2年,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无法完成初步设计审批的,项目法人单位应在审批文件有效期届满前的至少30个工作日内,向我委提出延期申请。项目批复文件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十一、审批前置手续及相关文件、材料
(一)(吉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项目代码2020-220211-83-01-004466);
(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220000E58553291A;
(三)吉林省吉财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编制的《吉林医药学院附属医院新建医教综合楼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
(四)土地使用证(吉市国用[2015]第220204000475)号;
(五)吉林省国土资源局《吉林医药学院附属医院医教综合楼规划选址的审查意见》(吉自然选址[2019]72号);
(六)省工程咨询服务中心、吉林省国家投资项目评审中心《关于报送<吉林医药学院附属医院新建医教综合楼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评审意见>的报告》(吉咨综 [2020]41号);
(七)中国建设银行(资信证:0322069001202003270001)。
吉林省发展改革委
2020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