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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核准长春光华学院电影产业实训基地项目申请报告的批复

吉发改审批〔2020〕86号

时间:2020-05-12 09:23:00 来源: 字体大小:

吉发改审批〔202086号   

长春光华学院: 

  你校报送《关于建设长春光华学院电影产业实训基地项目的申请》(长春光华校字〔2020〕10号)收悉。为进一步改善你校电影专业实习实训办学条件,提高电影产业应用型人才培育水平和质量,推进学校长期健康发展,根据吉林省工程咨询服务中心暨吉林省国家投资项目评审中心《关于报送<长春光华学院电影产业实训基地项目项目申请报告评审意见>的报告》(吉咨综〔2020〕49号)意见,原则同意你校电影产业实训基地项目建设。现将项目申请报告核准内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长春光华学院电影产业实训基地项目(在线审批平台代码:2020-220171-83-02-000405 

  二、建设主体 

  长春光华学院 

  三、建设地点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东至规划公园绿地、南至规划公园绿地、西至南区丙六街(富阳街北至合肥路范围内。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总占地面积1928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3372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实训活动中心1栋、实训楼1栋、宿舍楼1栋、门卫室地下建筑等设施其中实训活动中心建筑面积8863平方米,实训楼建筑面积18730平方米,宿舍楼建筑面积18255平方米门卫室建筑面积6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7518平方米;购置配套公用工程设施等127台 

  五、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2.67亿元,所需资金全部由学校自筹解决。 

  六、工程招标 

  该项目所涉及的勘察、设计、建筑工程、设备购置、安装工程、监理等均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2018年16号令)等文件规定要求执行。(详见附件) 

  七、节能环保 

  项目各项能源利用要符合国家有关节能法规及标准要求,切实加强节能管理,集约节约利用能源。项目建设过程中对污水、垃圾及施工机械噪音等污染物均需按国家有关环保要求执行,要积极制定可行的环保方案和措施,确保所有污染物达标排放。应及时办理环评审批。 

  八、建设年限 

  项目建设期24个月 

  九、明确责任 

  根据《吉林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吉政发〔2017〕20号)等文件规定,项目法人单位长春光华学院承担项目建设主体责任,省教育厅以及有关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部门应当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依法加强对项目的事中事后监管,推动项目顺利实施 

  十、其他要求 

  自本核准批复文件生效之日起2年内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你校应当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申请延期开工建设。且项目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建议你校据此批复,抓紧落实建设资金,争取项目早日实施发挥效益;同时能够紧密围绕我省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政策实施,发挥电影产业实训基地办学优势更好为我省电影产业改革发展输送高质量人才和创新技术成果 

  十一、审批前置手续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教022011200000050号以及省教育厅2019年12月出具的《关于长春光华学院<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延期使用的说明》(延期使用至2020年6月30日)。 

  (二)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编制的《长春光华学院电影产业实训基地项目项目申请报告》(工程号:KY-2019027,修改版)。 

  (三)长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出具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220000202000015号)。 

  (四)省教育厅出具的《关于对此次光华学院电影产业实训基地项目建设意见的函》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省发改委 李克 0431-88904560 

   

  附件:工程招标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表 

   

   

   

   

  吉林省发展改革委   

  2020512   

   

吉发改审批〔2020〕86号-附件.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