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
你单位《关于商请东北电力大学高载能技术创新研究中心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查的函》(吉教规划函字〔2020〕20号)收悉。根据阶梯项目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报送<东北电力大学高载能技术创新研究中心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查意见>的报告》(阶咨审字〔2020〕126号)提出的审查意见,经研究认为,由长春民用建筑设计有限责任公司、北京中兴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修改完善后的设计文件满足现行标准和规范的有关规定,符合《吉林省发展改革委关于东北电力大学高载能技术创新研究中心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吉发改审批〔2020〕120号)要求,原则同意初步设计方案及概算,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代码
2020-220204-83-01-008050。
二、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新建高载能技术创新研究中心1栋,总建筑面积4200平方米,单层、局部四层。其中,单层部分建筑面积397平方米,设置高温高压热力实验室;四层部分建筑面积3803平方米,一、二层设置变电所、低压配电室、电井、实验室、楼梯间、门厅、卫生间等,三层设置实验室、监控室、研讨室、电井、楼梯间、洗手间等,四层设置弱电室、楼梯间、电井等。配套建设给排水、供暖等附属设施。购置实验、工程设备29台(套)。
三、主要技术标准
建筑单层部分采用排架结构、四层部分采用框架结构,建筑高度20.6米,建筑结构安全等级二级,设计使用年限50年。基础形式采用静压预应力混凝土管桩基础,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丙级,抗震设防烈度7度,耐火等级二级,屋面防水等级二级,建筑物防雷等级二类,电子信息系统雷电防护等级D级。室外消火栓系统用水量30升/秒,室内消火栓系统用水量15升/秒。消防水源由校区原有有效容积1000立方米的消防水池提供,校区内教学楼楼顶设有效容积18立方米的高位消防水箱。消防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消防排烟风机、安全监控设备和主要通道照明等用电负荷为二级负荷,其余用电负荷等级为三级。自黄旗变电站、吉林市北山供电站引入双回路电源,作为常用电源和备用电源。
四、建设地点
吉林市船营区长春路169号,东北电力大学东校区东侧区域。
五、建设年限
2年。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3221.69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554.09万元,其他费用562.04万元,预备费105.56万元(详见附表)。资金来源为东北电力大学自筹解决。
七、相关要求
(一)东北电力大学要严格落实项目实施主体责任,据此开展施工图设计及招标工作,施工图阶段要继续落实初步设计审查意见。要认真履行基本建设程序,落实“四制”相关要求,进一步加强项目管理,确保施工安全,严格控制工程造价,按照《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除因国家政策调整、价格上涨、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项目建设投资原则上不得超过经核定的投资概算,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
(二)东北电力大学要通过投资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及时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情况,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开工后至竣工投用前,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委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加强对项目实施的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向社会公开。
(三)省教育厅要履行相应管理职责,对项目建设全程加强监管,督促项目单位严格按照相关部门批复内容和有关要求进行建设。
(四)省审计厅、省住建厅等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做好建设过程当中的资金、工程质量等监管工作,切实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合力推进项目建设。
(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调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办理调整手续。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建设的,应在届满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超期未申请延期或延期未批准的,本文件自动失效。
省发展改革委
2020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