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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吉林华电德惠铁北20MW分散式风电项目核准内容变更的批复

吉发改审批〔2021〕66号

时间:2021-04-16 14:28:00 来源: 字体大小:

德惠市发展改革局 

  《关于调整吉林华电德惠铁北20MW分散式风电项目核准内容的请示》(德发改字[2021]13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20201228日,我委以吉发改审批[2020]323号文件批复了吉林华电德惠铁北20MW分散式风电项目,项目代码2020-220183-44-02-016639,项目法人单位为华电福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建设地点为德惠市惠发街道、米沙子镇、万宝镇,建设容量2万千瓦,安装单机容量3300千瓦风电机组5台,单机容量3500千瓦风电机组1台。为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华电福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在德惠市注册成立了全资子公司华电福新德惠风力发电有限公司。项目在招标过程中,因原设计的机型设备供货周期无法满足项目建设进度,导致项目进展迟缓。 

  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及相关材料,同意吉林华电德惠铁北20MW分散式风电项目法人单位由华电福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变更为华电福新德惠风力发电有限公司,由华电福新德惠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具体负责后续项目建设、经营及贷款本息的偿还。同时,本着节约利用土地资源、提高风资源利用效率的原则,根据《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依你局申请,同意吉林华电德惠铁北20MW分散式风电项目风电机组机型变更为单机容量4000千瓦风电机组5台,总建设容量2万千瓦保持不变。由于风电机组机型变更导致用地减少,同意项目建设地点变更为德惠市惠发街道、万宝镇。 

  请各相关部门予以支持办理土地等手续。请德惠市发展改革局积极协调并配合项目法人单位完善各项手续办理,加快推进项目实施,尽快并网投运督促项目法人单位通过在线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委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加强对项目实施的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向社会公开。 

                                  吉林省发展改革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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