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来《关于中广核吉林省大安市两家子一期100MW风力发电项目核准文件内容变更的请示》(大发改产业字[2021]35号)及附件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我委于2020年10月以吉发改审批[2020]268号文件,对中广核吉林省大安市两家子一期100MW风电予以核准,项目法人单位为吉林中广核风力发电有限公司,项目代码2020-220882-44-02-013711。吉林中广核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于2021年3月与中国电建集团吉林省电力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签订的勘察技术服务合同额仅为28万元,根据《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6号),由于勘察单项合同金额未达100万元,同意该项目勘察可不进行招标,现对该项目招标服务采购方式进行调整,具体调整意见详见附件,请据此尽快推进项目开工建设。
吉林省发展改革委
2021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