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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发展改革委关于长春工程学院六公寓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吉发改审批〔2021〕95号

时间:2021-05-17 15:22:00 来源: 字体大小:

省教育厅: 

  你厅《关于商请长春工程学院六公寓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查的函》(吉教规划函〔20213号)收悉。根据海南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报送〈长春工程学院六公寓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查意见〉的报告》(琼资吉综JL21-0014)提出的审查意见,经研究认为,由长春工程学院设计研究院、吉林省金承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修改完善后的设计文件满足现行标准和规范的有关规定,符合《吉林省发展改革委关于长春工程学院六公寓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吉发改审批〔2020319号)要求,原则同意初步设计方案及概算,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代码 

  2020-220104-83-01-012785 

  二、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新建长春工程学院学生公寓1栋,建筑面积20244.17平方米,地上12地下1层,宿舍320间。一层主要设置学生浴室、自习室、弱电机房、管理室、消防控制室、杂物间等;二至十一层主要设置宿舍(每层32间)、盥洗室、卫生间等;十二层主要设置风机房、水箱间、电梯机房等;地下一层主要设置换热站、消防水池、消防泵房、给水泵房、柴油机发电机房、变配电室等。配套建设给排水、供暖等附属设施。购置主要工程设备25台(套)。 

  三、主要技术标准 

  建筑高度48.4采用框架剪力墙结构。结构安全等级二级设计使用年限50年。基础形式为预应力混凝土管桩基础,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乙级抗震设防烈度7耐火等级一级,地下室防水等级一级,屋面防水等级I建筑物防雷等级二类,电子信息系统雷电防护等级D级。室外消火栓系统用水量40/秒,室内消火栓系统用水量30/秒,自动喷淋系统用水量30/秒。消防水源由地下一层有效容846方米的消防水池提供,楼顶设有效容积36立方米的高位消防水箱。应急照明、备用照明、走道照明、安全技术防范系统、排污泵、生活水泵、客梯、消防、弱电机房用电负荷等级为二级,其余用电负荷等级为三级。由市政电源引入一路10千伏电源作为常用电源,地下一层柴油机发电房内设置一台500千瓦柴油机发电机组作为备用电源。应急照明采用集中电源集中控制系统,蓄电池持续供电不小于90分钟,电源切换时间小于0.25秒。 

  四、建设地点 

  长春市朝阳区同志街3066号,长春工程学院湖东校区 

  五、建设年限 

  2年。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7714.34万元,其中工程费用6463.1万元,其他费用1026.55万元,预备费224.69万元(详见附表)。资金来源为长春工程学院自筹。 

  、相关要求 

  (一)长春工程学院要严格落实项目实施主体责任,据此开展施工图设计及招标工作,施工图阶段要继续落实初步设计审查意见。要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吉林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吉政发〔20205号)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依法合规开工建设,落实“四制”相关要求,进一步加强项目管理,确保施工安全,严格控制工程造价,除因国家政策调整、价格上涨、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项目建设投资原则上不得超过经核定的投资概算,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 

  (二)长春工程学院要通过吉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及时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情况,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开工后至竣工投用前,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委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加强对项目实施的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向社会公开。 

  (三)省教育厅要履行相应管理职责,对项目建设全程加强监管,督促项目单位严格按照相关部门批复内容和有关要求进行建设。 

  (四)省审计厅、省住建厅等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做好建设过程当中的资金监管、质量安全等工作,切实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合力推进项目建设。 

  (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调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办理调整手续。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建设的,应在届满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超期未申请延期或延期未批准的,本文件自动失效。 

    

                                  省发展改革委 

                                 2021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