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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吉林金恒建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万吨盘扣式脚手架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吉发改审批〔2021〕197号

时间:2021-08-27 15:07:00 来源: 字体大小:

四平市发展改革委 

  《关于申请审查吉林金恒建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万吨盘扣式脚手架项目节能报告的请示》(四发改审批办字202177)收悉。该项目(项目代码:2102-220303-07-01-405591)总投资45987.37万元,总用地面积120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8000平方米,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建设制管机组4套,横杆、立杆、斜拉杆加工中心,热镀锌机组4套,建成后年产新型盘扣式脚手架30万吨;二期建设制管机组2套,横杆、立杆、斜拉杆加工中心,热镀锌机组2套,建成后年产新型盘扣式脚手架20万吨。其中一期厂房、酸再生、天然气调压间、综合楼、空压站和斜拉杆加工中心利旧,新建二期厂房及二期电气室。根据吉林省节能评审中心《关于报送<吉林金恒建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万吨盘扣式脚手架项目评审意见>的报告》(吉能评﹝202137号),经审查,具体意见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 

  二、该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量约21365吨标准煤,其中电力5399万千瓦时,天然气约1213万立方米计入四平市能源消费量。  

  三、建设单位应严格落实节能报告各项措施,改进和加强以下节能工作: 

  (一助镀槽应利用镀锌炉余热加热助镀液;应采用高速脉冲火焰镀锌;应采用全封闭酸房;酸再生系统废酸余热热源应采用焙烧炉炉气;助镀后工件烘干应采用镀锌炉燃烧废气热风烘干;酸洗过程产生酸雾应通过喷淋塔吸收后,酸度累积变成稀盐酸;变电所应设置无功电容补偿装置;新增变压器应采用节能型油浸式设备;车间照明光源应选用LED节能灯 

  (二)选用高效节能设备。要选用达到国家1级能效标准的产品和设备,将能效指标作为重要的技术指标列入设备招标文件和采购合同。 

  (三)切实加强节能管理。根据《能源管理体系要求》(GB/T-23331),建立健全能源管理体系;根据《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17167),严格配备能源计量器具,建立三级能源计量管理体系。 

  四、请你委依据本审查意见和项目最终修改后的节能报告,对项目设计、施工、竣工验收以及运营管理进行有效监督检查,及时报告本审查意见落实情况和项目有关重大事项。  

  五、我委将适时对项目节能审查意见的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六、本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有效。在审查意见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在审查意见有效期届满前的30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审查意见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审查意见自动失效。 

 

                        省发展改革委         

                          2021年8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