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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山东发展投资(长岭)50万千瓦风电项目核准内容变更的批复

时间:2021-09-29 14:07:00 来源: 字体大小:

长岭县发展改革局 

  《关于山东发展投资(长岭)50万千瓦风电项目核准内容变更的请示》(长发改发[2021]46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2021316日,我委以吉发改审批[2021]39号文件批复了山东发展投资(长岭)50万千瓦风电项目,项目代码为2101-220000-04-01-781001,项目法人单位为吉鲁(长岭)新能源有限公司建设容量50万千瓦,安装单机容量3300千瓦风电机组151台,单机容量1700千瓦风电机组1台。项目总投资411005.74万元,其中资本金为123301.72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30%;其余287704.02万元为申请银行贷款,占项目总投资的70%。项目在招标过程中,因原设计的机型设备供货周期无法满足项目建设进度,导致项目进展迟缓。 

  为加快推进项目建设,本着节约利用土地资源、提高风资源利用效率的原则,根据《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依你局申请,同意山东发展投资(长岭)50万千瓦风电项目风电机组机型变更为单机容量4000千瓦风电机组125台,总建设容量50万千瓦保持不变。项目总投资变更为358238万元,其中资本金为71647.2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20%;其余286590.4万元为申请银行贷款,占项目总投资的80% 

  长岭县发展改革局积极协调并配合项目法人单位完善各项手续办理,加快推进项目实施,尽快并网投运督促项目法人单位通过在线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委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加强对项目实施的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向社会公开。 

 

   吉林省发展改革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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