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消防救援总队:
你单位报来《关于申请对吉林省消防救援总队综合模拟训练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批复的请示》(吉消〔2021〕192号)收悉。根据阶梯项目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报送<吉林省消防救援总队综合模拟训练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查意见>的报告》(阶咨审字〔2021〕86号)提出的审查意见,经研究认为,由吉林省建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山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吉林省吉元建设项目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编制并修改完善后的设计文件满足现行标准和规范的有关规定,符合《吉林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吉林省消防救援总队综合模拟训练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吉发改审批〔2021〕171号)要求,原则同意初步设计方案及概算,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代码
吉林省消防救援总队综合模拟训练设施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107-220000-04-05-971815)。
二、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新建室内综合实战训练设施和建筑倒塌救援综合训练楼,总建筑面积10581.29平方米;新建建筑倒塌救援综合训练场,占地面积1010平方米。配套建设给排水、供电、供热等附属设施,购置公用设备21台(套)。具体内容如下:
(一)室内综合实战训练设施建筑面积6912.97平方米,地下1层。主要设置地下车库,建筑面积2522.19平方米;地下建筑火灾事故处置设施(模拟商业训练区),建筑面积1695.28平方米;地下工程火灾事故处置训练设施(模拟城市汽车隧道),建筑面积1390.25平方米;设备用房,建筑面积1242.23平方米。出屋面层建筑面积63.03平方米,主要设置楼梯间等。
(二)建筑倒塌救援综合训练楼建筑面积3668.32平方米,地下1层,地上3层。其中,燃烧训练区及地震体验室建筑面积1317.64平方米,地震救援倾斜楼废墟建筑面积321.63平方米,训练废墟建筑面积2029.05平方米。地下一层主要设置巷道搜索训练设施及地震体验室;地上一至三层主要设置坍塌民房、车辆掩埋废墟、层叠式坍塌废墟、综合训练废墟、地震救援倾斜楼废墟、燃烧训练室、卫生间等;屋顶层设置电梯机房等。
(三)建筑倒塌救援综合训练场占地面积1010平方米,主要设置单兵训练区、沟渠救助训练设施、受限空间救助训练设施及山岳救助设施等。
三、主要技术标准
室内综合实战训练设施、建筑倒塌救援综合训练楼建筑高度分别为6.3米、12.3米,均采用框架结构(地震救援倾斜部分采用剪力墙结构),建筑结构安全等级二级,设计使用年限50年。室内综合实战训练设施采用桩基础,建筑倒塌救援综合训练楼中层叠部分、综合训练废墟部分采用独立基础和条形基础,地震救援倾斜部分采用条形基础。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乙级。抗震设防烈度7度。室内综合实战训练设施耐火等级一级,建筑倒塌救援综合训练楼耐火等级地上二级、地下一级。室内综合实战训练设施建筑防水等级Ⅰ级,建筑倒塌救援综合训练楼建筑防水等级地上Ⅱ级、地下Ⅰ级。电子信息系统雷电防护等级D级。室外消火栓系统用水量40升/秒,室内消火栓系统用水量40升/秒,自动喷淋系统用水量30升/秒。新建有效容积1000立方米的消防水池2座,在场区内综合楼顶设有效容积18立方米的高位消防水箱。消防设备、保安监控系统、电子信息设备机房、生活泵、排水泵用电为二级负荷,其余用电均为三级负荷。由市政线路引来10千伏电源作为常用电源,设置500千瓦室外柴油发电机组作为备用电源。消防应急照明系统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联动,能自动或手动进入应急状态。
四、建设地点
长春空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兴港街道办事处莲花村,吉林省消防救援总队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院内。
五、建设年限
2年。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4879.5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4103.33万元,其他费用543.87万元,预备费232.36万元(详见附表)。资金来源为使用中央预算内资金和省消防救援总队自筹。
七、相关要求
(一)省消防救援总队要严格落实项目实施主体责任,据此开展施工图设计及招标工作,认真履行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程序,确保项目依法依规开工建设。
(二)省消防救援总队要加强项目管理,落实“四制”相关要求,严格按照批复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技术标准等实施,严禁擅自夹带楼堂馆所等建设内容。要严格控制工程造价,按照《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除因国家政策调整、价格上涨、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项目建设投资原则上不得超过经核定的投资概算。要按工程进度、合同约定等及时拨付建设资金,不得违规举债、不得增加政府隐性债务、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确保项目依法合规按期建成,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报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不得擅自改变使用功能和用途。
(三)省消防救援总队要通过投资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委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对项目实施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四)省财政厅、省住建厅、省审计厅等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做好建设过程当中资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等监管工作,切实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合力推进项目建设。
(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调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办理调整手续。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未据此开展施工图设计的,本文件自动失效。
省发展改革委
2021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