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榆县发展改革局:
你单位报来《关于吉能通榆八面30万千瓦(A期15万千瓦)风电项目核准内容变更的请示》(通发改字[2022]62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2022年3月29日,我委以吉发改审批[2022]75号文件批复了吉能通榆八面30万千瓦(A期15万千瓦)风电项目,项目代码为2203-220000-04-01-436811,安装单机容量4.65兆瓦风电机组32台,装机容量148.8兆瓦。项目在招标采购过程中,因原设计的机型设备供货周期无法满足项目建设进度,导致项目进展迟缓。
为继续推进项目建设,本着节约利用土地、提高风资源利用效率的原则,根据《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依你局申请,同意吉能通榆八面30万千瓦(B期15万千瓦)风电项目风电机组机型变更为单机容量4.8兆瓦机组26台和单机容量4.2兆瓦机组6台,总装机容量150兆瓦,未超过省能源局《关于下达2021年度第一批风电、太阳能发电项目建设规模有关事宜的通知》(吉能新能[2021]349号)文件中规定容量。其余内容按照吉发改审批[2022]75号文件规定保持不变。
请各相关部门予以支持办理土地等手续。请通榆县发展改革局积极协调并配合项目单位完善各项手续办理,加快推进项目实施,尽快并网投运;督促项目单位通过在线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委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加强对项目实施的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向社会公开。
吉林省发展改革委
2022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