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原市发展改革委:
《松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华能松原燃机项目核准文件延期的请示》(松发改发[2023]212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2022年2月10日,我委以《吉林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华能松原燃机项目核准的批复》(吉发改审批[2022]21号)批复同意华能松原燃机项目建设,项目代码2111-220700-04-05-318046。根据你单位报来情况,因项目单位开工前手续办理周期较长、省内两部制电价政策、气电价格联动政策未出台等因素影响,导致项目无法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开工建设。为继续推进项目建设,同意《吉林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华能松原燃机项目核准的批复》(吉发改审批[2022]21号)文件有效期延期至2025年2月9日,项目在此有效限内未开工建设,项目核准文件及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请你单位积极协调并配合项目法人单位完成各项手续办理,加快推进项目实施,尽快并网投运;并督促项目单位通过在线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委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对项目实施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特此批复。
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