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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发展改革委关于长春第二热电厂“退城进郊”项目配套热网工程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吉发改审批〔2024〕58号

时间:2024-03-26 14:19:00 来源: 字体大小:

   

长春市发展改革委 

  你委《关于申请审查长春第二热电厂退城进郊项目配套热网工程项目节能报告的请示》(长发改环资202469)收悉。该项目(项目代码:2403-220100-04-01-219400)总投资311593.89万元,主要建设长输供热管网37千米(沟槽长度)、中继泵站1座、隔压换热站1座、一次网衔接供热管道5.2千米(沟槽长度)。项目建成后,最大供热能力可达到1454兆瓦,可年供热1600万吉焦根据东方经纬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呈送<长春第二热电厂退城进郊项目配套热网工程节能报告审查意见>的报告》(经管吉评202426号),经审查,具体意见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 

  二、该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量约10822吨标准煤,其中电力约5795万千瓦时,热力约108360吉焦,汽油1.4吨。计入长春市能源消费量。 

  三、建设单位应严格落实节能报告各项措施,改进和加强以下节能工作: 

  (一)建筑外墙应采用炉渣混凝土空心砌块外贴B1EPS保温板;建筑物应设门斗;应选用低损耗的SCB14系列变压器;应采用三相平衡供电;室内及室外照明应采用LED灯具;供热管网各环路建筑入口处应安装流量调节阀,并设置阀门井;换热站内循环泵、变频补水泵电机应采用变频调速 

  (二)选用高效节能设备。要选用符合节能评价值的产品和设备,将能效指标作为重要的技术指标列入设备招标文件和采购合同。 

  (三)切实加强节能管理。根据《能源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GB/T23331-2020),建立健全能源管理体系;根据《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17167),严格配备能源计量器具,建立三级能源计量管理体系。 

  四、请你依据本审查意见和项目最终修改后的节能报告,对项目设计、施工、竣工验收以及运营管理进行有效监督检查,及时报告本审查意见落实情况和项目有关重大事项。  

  五、我委将适时对项目节能审查意见的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六、本节能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有效,项目逾期未开工建设或建成时间超过节能报告中预计建成时间2年以上重新进行节能审查。 

  原我委《关于长春第二热电厂退城进郊项目配套热网和中水工程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吉发改审批202439号)自本文件印发之日起废止。 

    

    

  省发展改革委 

                                     2024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