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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发展改革委关于长岭潇能绿氢有限公司三一吉林长岭风光氢储氨数字化示范项目(制氢及制氢应用部分)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吉发改审批〔2024〕76号

时间:2024-04-17 14:29:00 来源: 字体大小:

 

长岭县发展改革 

  《关于申请审查长岭潇能绿氢有限公司三一吉林长岭风光氢储氨数字化示范项目(制氢及制氢应用部分)节能报告请示》(长发改发202423)收悉。该项目(项目代码:2308-220722-04-01-664882)总投资403923.98万元,总占地面积6197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65739平方米,主要建设综合办公楼、中央控制室、机修厂房、机柜间、化验室、仓库、水处理装置、电解水制氢装置、气化及净化装置、甲醇装置、罐区、灌装装置、全厂火炬装置及配套的公辅设施。项目建成后,可年产绿色甲醇32.7万吨、液体二氧化碳17.48万吨、杂醇油0.25万吨。根据吉林省节能评审中心《关于报送<三一吉林长岭风光氢储氨数字化示范项目(制氢及制氢应用部分)节能报告审查意见>的报告》(吉能评20249号),经审查,具体意见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 

  二、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量约507557吨标准煤,其中电力约203011万千瓦时,生物质535068吨,天然气约271万立方米。计入松原市能源消费量。 

  三、建设单位应严格落实节能报告各项措施,改进和加强以下节能工作: 

  (一)应采用冷渣机工艺;非催化部分氧化(POX)装置应回收利用余热;蒸汽凝液应回收;应采用等温列管式甲醇合成塔;氢回收尾气、闪蒸气和精馏尾气应用作燃料气;应采用三塔双效精馏;加压塔蒸汽再沸器凝液应用作预塔再沸器热源;无功功率补偿应采用低压补偿;热力管道及设备保温应采用复合硅酸盐保温材料或离心玻璃棉;供热管网各环路建筑热力入口处应安装静态平衡阀 

  (二)选用高效节能设备。要选用符合节能评价值的产品和设备,将能效指标作为重要的技术指标列入设备招标文件和采购合同。 

  (三)切实加强节能管理。根据《能源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GB/T23331-2020),建立健全能源管理体系;根据《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17167),严格配备能源计量器具,建立三级能源计量管理体系。 

  四、请你依据本审查意见和项目最终修改后的节能报告,对项目设计、施工、竣工验收以及运营管理进行有效监督检查,及时报告本审查意见落实情况和项目有关重大事项。  

  五、我委将适时对项目节能审查意见的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六、本节能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有效,项目逾期未开工建设或建成时间超过节能报告中预计建成时间2年以上重新进行节能审查。 

    

    

  吉林省发展改革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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