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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核准吉林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四期建设项目的批复

吉发改审批〔2024〕78号

时间:2024-04-19 14:31:00 来源: 字体大小:

   

吉林城市职业技术学院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申请吉林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四期建设项目核准审批的请示》(吉城职院字202432号)及有关材料收悉。为进一步改善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满足学校长期健康发展需要,根据海南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吉林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四期建设项目项目申请报告评估报告》(琼咨吉综JL24-0014号)以及省教育厅出具的关于对长春财经学院校园扩建工程建设项目意见的函,原则同意项目申请报告文本内容。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吉林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四期建设项目 

  (审批平台代码:2403-220000-04-01-740841 

  二、建设主体 

  吉林城市职业技术学院 

  三、建设地点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长春市宽城经济开发区东至丙九路、南至供热用地、西至中等专业学校用地、北至丙三十五路。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总占地面积4.0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6.27平方米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是新建体育馆1栋,建筑面积0.53万平方米;新建实训中心楼1栋,建筑面积3.03万平方米;新建2#3#4#学生宿舍楼,建筑面积2.65万平方米;新建库房0.06万平方米;建设道路、绿化、管网等配套附属设施;购置工程设备35台(套)。 

  五、建设期限 

  项目建设期36个月。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目总投资2.76亿元,所需资金全部由学校自筹解决。 

  七、其他要求 

  (一)你校要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尽快落实项目建设条件,争取早日开工。 

  (二)要严格按照本文件核准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等进行建设,确保项目依法合规建成,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报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 

  )要通过投资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期间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委将适时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对项目实施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本项目的招标范围、组织形式、招标方式,详见附件《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你校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规范开展招投标工作。 

  )省教育厅等有关职能部门要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依法履行职责,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项目进行监管。 

  )项目各项能源利用要符合国家有关节能法规及标准要求,切实加强节能管理,集约节约利用能源。项目建设过程中对污水、垃圾及施工机械噪音等污染物均需按国家有关环保要求执行,要积极制定可行的环保方案和措施,确保所有污染物达标排放。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批复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调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办理调整手续。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的,应在届满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超期未申请延期或延期未批准的,本文件自动失效。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省发改委 李克 0431-88904560 

    

  附件:工程招标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表 

    

    

                          吉林省发展改革委   

                          2024419   

吉发改审批〔2024〕78号 附件.xls